敲诈勒索未遂立案标准为:犯罪分子已经实施敲诈勒索,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以敲诈勒索未遂立案。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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