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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如何处理

2020-02-26 来源:年旅网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先到交管部门请负责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可以拿着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最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判决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拒接赔偿的,则可以在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没钱还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没钱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执行的财产性质可以是赔付方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另外赔不起的话受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离婚后对方不肯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财产过户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协执函,即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一旦对方不配合,当事人要先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要求对方按离婚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协执函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撞了车全责该怎么赔偿

车撞了车全责应该由对方赔偿产生的全部损失。

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全责先由保险投保的保险企业在义务赔付范围内给予赔付;不够的部分,由保险投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企业依据保险合同书给予赔付。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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