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著作权法》不保护对象包括时事新闻,还有就是官方法律当中所进行的一些决定和正式议文等,之所以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做出不予保护的决定,还是因为他不具有原创性,不能够以真实的形式表达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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