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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