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即缔约主体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有效,也非完全无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中间状态,这也是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的区别所在。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成为有效合同,但合同何时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