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相关法律规定上来讲,减刑最高可以减掉一半以下,但在实践中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少有人达到这个情况。正常的减刑大概在40%左右,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能力、好好表现。刑法修正案上规定是刑期过半就可以假释,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要看考核分情况,你说的判刑6年,还要看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因为这段时间是不挣分的,还要看他入监之后的实际改造情况,能不能拿到分,有没有违纪,如果因为接触手机等违禁品,是两年内不能减刑假释的,这些情况都要考虑,所以很难说具体什么时候能假释,但不管怎么样至少是刑期过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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