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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如何规定财产清偿顺序的?

2023-10-04 来源:年旅网

律师分析: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规定,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再是公司所欠的税费;最后是公司拖欠的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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