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开庭时,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他人代理仲裁事宜,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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