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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及房屋如何处理

2023-01-13 来源:年旅网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及房屋按以下情况处理:
1、宅基地的归属问题
农村户口迁出后的宅基地理当是归属村集体所有的。因为农民本身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依法是可以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所以当你的户口迁出这个村集体后,你之前所享有的宅基地也将被村集体收回。但是迁出户口的情况要考虑到家庭内部成员的情况。
(1)与父母还未分户。这是考虑到父母与子女还未分家,而子女将户口迁到城市的情况。这时农民自己的户口迁出后,农民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其父母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一块宅基地的。
(2)全家的户口都迁出去了。这种就是全家一起迁出了该村集体的情况,家里的成员将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2、宅地基上的农房归属问题
当农民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后,宅基地自然就会归于村集体所有了,但是在宅基地上还盖有房子,这个房子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我国法律也有“地随房走”原则。只要你还是这个房子的户主,那么房子下的这块宅基地依然是归你所有的,但是如果房子因自然环境而倒塌或消亡了,那么这时村集体是可以将这块宅基地收回的。
户口迁出后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吗?
村民虽然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并不能作为农民的遗产,而由家里的子女去继承。但是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本身的私有财产,这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看来,虽然户口是迁出去了,但是依法享有这块宅基地上的房屋。只是子女不能将这个房子进行翻建或者重建。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及房屋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农村户口迁出的,宅基地要考虑家庭内部成员的情况。其上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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