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是:
1、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
2、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
3、人性扭曲、品行不端,直接引发家庭暴力;
4、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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