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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失业保险能否领取失业金?

2020-09-20 来源:年旅网

失业人员必须满足条件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包括非自愿失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没交失业保险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缺失是否影响失业金的申领资格?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根据规定,申领失业金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之一是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因此,如果失业保险缺失,可能会影响失业金的申领资格。然而,具体情况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在某些地方,可能存在其他替代方案或特殊规定,可以帮助那些没有失业保险的人申领失业金。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就业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失业保险是申领失业金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规定,失业人员需满足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要求。如若未参保,将影响申领失业金的资格。然而,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存在特殊规定或替代方案,可帮助未参保者申领失业金。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就业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失业保险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和就业帮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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