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为:特困、一般贫困、普通贫困。
法律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报告的通知》 二、改革方案经多次反复研究讨论,拟将人民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贷款制度。
(一)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分为三种;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分三个等级: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年三百五十元;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每人每年二百五十元;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一百五十元。
二、专业奖学金:用于考入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分三个等级:入学第一年,一律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三百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四百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 每人每年三百五十元;其余85%仍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
三、定向奖学金:用于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的学生。定向奖学金,由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根据计划确定的名额设立。一律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或自有资金中开支。定向奖学金的标准和办法,可参照专业奖学金的规定拟定,并报经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为了便于学生有计划安排生活,各类奖学金按月平均发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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