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未填写签订时间有效吗?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跟备案登记没有关系。没有备案登记,只要双方签字盖章,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合同已经签署既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是附条件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没有签订时间,证明方式可以用推理方式,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上肯定有付款日期和交房日期,按照日常习惯进行推理,签订时间肯定要早于付款时间和交房时间。您知道开发商违约拒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吗?按合同约定,开发商按期不交房,应给消费者交付违约金。但是,有些开发商在各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仍然和消费者签订售房合同,并承诺到期不交房就赔偿违约金。但真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消费者既拿不到房钥匙也得不到违约金的赔偿。开发商和消费者当初所签的售房合同如同一张废张,没有任何约束力,合同中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都成为空话。造成开发商如此胆大妄为的原因,主要还是法律的制裁力度不够。特别是一些有意坑骗消费者钱财的不法开发商,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其次是消费者签合同时,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有些内容(如开发商的承诺和宣传)没有写在合同上,导致消费者缺乏依据,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完全保护。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最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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