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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群殴事件涉及多少人?

2022-08-14 来源:年旅网

一般群殴事件是几个人?

至少不得少于3人。群殴,即法律概念上的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采用暴力相互搏斗,成伙结帮地殴斗,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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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多人殴打报案流程如下:1、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2、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3、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恶势力一般为几个人以上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一般群殴致人重伤怎么判?

一、一般群殴致人重伤怎么判?

群殴致人重伤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群殴致人重伤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群殴致人重伤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人?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群殴致人重伤法院需结合哪些情节量刑?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实际上群殴致人重伤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分析,造成受害人重伤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也很大。一般聚众斗殴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

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而如果是行为人为索取非法财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释仍定非法拘禁罪

因此,非法拘禁致人重伤也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按照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节处罚,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导致其重伤的,则会按照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由上可知,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的,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过失致人重伤,则不会单独定罪,要是是故意导致他人重伤,则会数罪并罚。

被多人群殴了怎么办?

被多人殴打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报案,寻求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2、尽量收集对方实施暴力的证据,同时保存治疗费用的证明;3、进行伤害鉴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4、当伤情未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赔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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