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一天可获得一天的工资,缺勤一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当天工资。但规定扣3天工资,多扣的两天工资显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这就涉兼克扣工资了。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额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员工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没有提供劳动期间工资,但不能作额外的惩罚性罚款。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当天工资或者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旷工的处理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如果劳动者的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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