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具体包括:涉事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以及过错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等。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取证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的收集: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3)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二、抓妻子出轨的证据有什么
抓妻子出轨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书面证据表示悔改;
2、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问题,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
4、抓奸在床上,很难收集这样的证据,可以通过拍照获得,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发现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笔录;
6、证人证言;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婚姻一方和第三方在共同场所进出、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的录像和照片进行谈判的录音材料。
三、老公有外遇不承认该怎么取证
老公有外遇不承认,有三种取证的方式,具体如下:
1、获取书面材料。一方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被配偶知道后,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
2、获取照片。真实的照片作为证明通奸、姘居行为的证据具有重要作用。要以合法的途径取得。如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拍摄的照片不能作为证据。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利。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撞入饭店房间强行或私自拍照造成侵权;
3、获取视听资料。作为证据,视听资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的一种。视听资料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提供了直观的动态的证明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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