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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能否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2021-02-04 来源:年旅网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可直接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认定工伤取决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地工人受伤应由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法院解释,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可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直接法律诉讼可以吗

劳动者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标准进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二、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主要是看有没有与用人单位(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雇佣关系,无法认定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工地工人受伤谁负责

由建筑工人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结语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也可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主要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相关费用。工地工人受伤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应认定为工伤。根据法院解释,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也可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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