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财物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相关罪行将面临不同的刑罚。
法律分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构成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拓展延伸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范围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伪造的文件或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错误地相信存在某种权益关系,进而与其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行为。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用伪造文件或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错误地相信权益关系,签订合同,实施非法占有行为。合同诈骗罪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合同形式,如购买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等。合同诈骗罪的严重性在于其损害了合同的信用和公平原则,破坏了经济秩序,应予以法律严惩。
结语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文件等欺骗手段,使他人错误地相信权益关系,签订合同并实施非法占有行为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合同诈骗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合同信用和公平原则,破坏了经济秩序。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的经济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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