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1、在原址分户;2、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3、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4、无固定住所的,经原户主同意,在原址分户;5、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6、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7、持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8、如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可凭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户口处理方式包括另立门户、再婚后迁户、不迁出等。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一直不迁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在原址分户;
2、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
3、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
4、对离婚当事人,无固定住所,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原户主同意,可在原址分户;
5、户口迁移空挂在亲属家;
6、迁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
7、公民离婚后,离婚当事人可持原《居民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双方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8、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居民户口簿》,经公安出所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及相关规定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分户或迁转日期及原因。户口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结语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可采取多种方式处理。可以在原址分户,或者将户口迁移到亲属家或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对于无固定住所、不具备落户条件的离婚当事人,如果原户主同意,也可以在原址分户。公民离婚后,可以凭借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双方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及相关规定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分户或迁转日期及原因。处理户口的方式包括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以及不迁出。具体操作需参考当地户籍政策和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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