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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被执行人不来咋办

2022-07-23 来源:年旅网

一、行政拘留当事人不到案怎么办

如果那人逃跑了,抓不到的话。就无法对其进行拘留和处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涉及到被行政拘留人逃跑后如何处理的规定。但并不会因为逃跑而放弃处罚,仍然要由公安机关抓住后依法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公安机关如何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

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不必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外,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需要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拘留决定,但仍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第二百零七条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是治安拘留人不到怎么办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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