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违不罚,顾名思义,就是对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这一柔性执法方式,是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能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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