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投标招标的方式有哪些

2021-04-29 来源:年旅网

一、招标投标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定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取消了议标这种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凡国有资金(含企事业单位)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非国有资金(含民营、私营、外商投资)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且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可以邀请招标,但招标人要求公开招标的可以开招标。

二、招标的组织形式

招标分为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两种组织形式。

1、自行招标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2、委托招标

招标人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招标投标工作在中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1)节省资金,确保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完善和推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

(3)依法招标,能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最大限度的竞争,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单位的技术业务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4)依法招标,有利于克服不正当竞争,有利于防止和堵住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5)普遍推广应用招标投标制,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1)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7]

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些招标项目还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资格预审、组织现场踏勘、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

由于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起始程序,投标人资格、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各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都要在招标环节得以确定,因此,对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是否合法、科学,能否实现招标目的,具有基础性影响。

(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的活动。

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因此,投标情况确定了竞争格局,是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招标人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

(3)开标

即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重要内容。

开标的最基本要求和特点是公开,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4)评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是审查确定中标人的必经程序。

由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和顺序确定,因此,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

(5)中标

中标,也称为定标,即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

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6)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