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发商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会导致业主有以下麻烦: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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