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交通事故保险条款的规定,理赔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损失:
1.车辆损失:保险合同规定的可以获得补偿的车辆损失,包括车辆的部件、附件、装置、设备等。但是不包括车身上已有的磨损、老化、腐蚀等。
2.人员伤亡:保险条款一般会规定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等。
3.财产损失:若车祸造成他人财产受损,保险公司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第三者责任:交通事故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以及其他可能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即使保险人不是导致事故的责任方,保险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六条 合同自成立以后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买卖合同的履行,买方应当支付购买价格,卖方应当交付货物。卖方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数量等条件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有责任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代位追偿。
第六十二条 保险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责任方追偿的,应当立即通知被保险人,并报告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以上为本文的法律分析和依据,建议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赔付范围,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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