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舆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宣传舆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 第二章 对外宣传
第四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校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第五条对外宣传的管理
1、审查。凡向外投递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学校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像宣传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党政办公室审阅,由学校主要领导审定。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党政办公室审定。
4、责任。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学校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报党政办公室,并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 对内宣传
第七条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电子显示屏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拍摄、撰稿与报道。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安排拍摄、撰稿。新闻宣传具有时效性,学校重大活动应随时报道,投稿时间为次日12点前,须署上部门及作者真实姓名。各部门通讯员上报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部分专业性和业务性较强的稿件须组织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审核、校对,交由党政办公室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稿件的准确和真实可靠。
第九条对外请到学校进行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等活动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活动必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举办部门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以学校名义组织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党政办公室;学生组织的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教育处。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基本情况,报告、讲座内容等相关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
第十条校园周边地带和校园内广告宣传统一由党政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地带设置广告。因工作需
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可以在指定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但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学校内团体和个人发布公告、启事、通知、海报等,须到张贴栏张贴。
第十一条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规范有序。学生有关活动播放的音像制品由团委负责严格审查。
第四章 网络宣传
第十二条“网络宣传”是指在学校校园网络或其它网络媒体上发布校内外新闻、信息、文艺、影像作品;建立网站;开设主页、专题报道、现场直播等。
第十三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重要新闻网络信息的审定和对外发布。各部门设立的网站或链接上网,须报送党政办公室审定。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测,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有关部门及时删除校园网上的不良信息。
第五章 校外记者接待
第十四条各类记者来学校采访并宣传学校,对应邀来校采访记者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接待。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未经请示和送审稿件的情况下自行联系新闻媒体,造成报道失实、误报或有损学校形象的,应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属学校重要事项和可能对学校稳定与社会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的随机采访。
第六章 宣传建档
第十六条校报、广播、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摄影等应建立宣传资料档案。其档案内容,依业务内容确定。宣传档案、文字与图片等资料应定期存档。凡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的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每学期末由部门的宣传人员将收集整理的宣传工作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交党政办公室统一归档。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在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以社团为核心、配合社联其他部门工作、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有效宣传、参与学院大型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部门。
二、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展现丰富的大学社团活动、反映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社团联合会的建设发展以及学院各项大型活动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三、为了规范社团宣传,树立社团形象,提高宣传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宣传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事高效化,各成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此制度作为规范,望宣传部各成员和各社团严格遵守执行。
第二章宣传部组织结构
四、宣传部内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根据个人能力分配成若干宣传小组进行管理。
第三章宣传部工作流程制度
五、宣传部各成员必须按照本部门工作流程制度办事,做到工作的准确、无误、高效、规范,使宣传效果得到最大化、最优化。
六、宣传板的管理。社联内部组织和社团借用展板必须上交申请书并在展板登记簿上登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系部等其他组织借用展板必须持借条来我宣传部登记,方可借出展板。申请书以及借条由宣传部保管,展板归还清点正确后取走申请书以及借条。借出人要及时归还展板,若展板逾期没有归还应立即电话通知,催其归还。
七、宣传片的制作。对于社联以及社团的大型活动,由宣传部提出策划,由部门成员讨论后制定出方案后制作。制作完成后递交主席团审核。
八、社联文艺活动形象设计。根据社联大型晚会及文艺活动的计划,提出工作安排,由宣传部成员提出舞台布置策划,并递交审核。方案采纳后在活动举办前配合文体部做好机动工作。
九、社联对外形象设计。由社联各部长及主席团提出方案,宣传
部设计。
十、各场大型活动配合组织部做好机动工作。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对校内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局域网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校内各部门、各社团办校内刊物、报纸,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请,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凡有校内刊物、报纸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3、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宣传阵地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各院系、各部门自办的宣传栏、报栏、展板等,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定,并按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及时更换。
4、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等宣传品。凡校内各部门张贴海报、广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标语、空飘等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5、校外各种营业性的海报、广告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内张贴。特殊情况需在校内张贴者,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6、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讲演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3天向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经党委宣传部和科研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7、校园书报销售摊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学校指定的地点售卖。书报内容必须科学健康。如有格调低下、黄色等不健康内容,将对摊主进行处罚。
8、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部门必须向党委宣传部申报,经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
9、校内各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的宣传材料和网上宣传材料须经
党委宣传部审阅同意。
10、学校每年年底将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奖励。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4
(一)
一、门卫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细记录值班情况。
二、维护学校形象,文明值班,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地对学生、家长来客宣传学校的安全保卫等。
三、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制式标志,整洁端庄,举止文明。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值班。
四、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睡觉,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娱乐动。禁止在岗期间会客。
五、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六、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外来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身份证件、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认真行检查询问并详细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外人员要求进校园的,要在关闭校门的情况下对来人进行严格询问,验身份,经确认无误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开校门,禁止先开后询问。提高警惕,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七、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八、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卫值班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学生上学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人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
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十、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拨打“110”报警,并弓协助妥善处理。
(二)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由学校根据保安在校日常执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每月从校园门卫的工资中抽出700元作为绩效工资,折合100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且无违规行为的,得100分,发全额绩效工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
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则按规定扣除一定的分值,扣完为止。 二、考核细则
1、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空岗、脱岗一次扣2分。交接班手续不到位每次扣2分,值班记录不详每次扣1分。
2、对出入学校不验证,每发现一次对值班者每人扣1分。大门口车辆乱停放,每发现一次对值班者每人扣1分。如态度粗鲁,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口角,影响学校形象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间,按规定着装。有大型活动时必须着装上岗,佩戴保安制式标志,整洁端庄,举止文明。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值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着装扣1分,每发现一次值班期间饮酒或酒后值班扣2分。
4、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睡觉,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重点时段,必须在门岗外执勤,禁止在岗期间会客。每违反一次扣1分。
5、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
及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每发现一次保卫室及责任卫生区脏乱差现象扣除当日值日人员1分。
6、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身份证件、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认真进行检查询问并详细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外来人员要求进校园的,要在关闭校门的情况下对来人进行严格询问,查验身份,经确认无误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开校门,禁止先开门后询问。提高警惕,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认真进行审查登记、随意放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由于门卫工作疏忽,而使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8、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卫值班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发现随意放行一次扣10分。
9、学生上学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大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现一次扣1分。
10、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拨打“110”报警,并协助妥善处理。发现上述情况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每次扣5分。
11、门卫人员忠于职守,在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以在其他保安的扣除分中给予奖励。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5
1、门卫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体现了学校的形象。门卫工作人员要恪守为学生服务,为教职工服务,为学
校利益服务的信念,坚持做有益于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事情,不做不利于上述对象的事情。自觉服从学校领导的管理。
2、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夜自习结束后检查教学区铁栅栏及办公室门窗落锁情况。夜间定时巡逻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门卫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文明上岗,不得在门卫抽烟,喝酒,睡觉和从事各种娱乐活动。(必须24小时保证有人在警卫室值班)保安队员有事外出或请假必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才能外出。周一学生上学和周五放学晚班保安队员应根据学校要求准时到岗值班。
4、保持门卫室内外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平时对自己的包干区进行定时打扫。
5、无学校统一办理通行证的外来车辆一律不予放行,非本人驾驶的有证车辆同样不得进入校园。对外来公务车辆进行换证登记,并指挥车辆到指定位置停放。泔水车及垃圾清运车辆一律自西大门进出。家长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白天须经安保处负责人、晚上须经舍管处负责人同意才能予以放行。
6、接待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门卫的一项重要职责。门卫人员应该热情接待,但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首先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来意,作好登记,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并由被访者亲自到门卫领进会客区域。家长凭连心卡可以在非上课时间和19:15—20:00(夏令时)、19:00-20:00(冬令时)进入校园。其余时间有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须经舍管处主任同意并做好登记工作。无论何种人员进入校园都应验明身份证件,并严格遵守学校的登记制度,如有冲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不得与来客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如有发现将作辞退处理。门卫应通过自身努力及时发现可疑分子,并且按照学校处置突发问题的预案及时处理。保安队长为警用器械的保管人,应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遇到不法侵害时起到防范作用。
7、控制学生擅自离校是门卫的又一重要职责。基于我校是寄宿制学校,确保学生在校内活动是安全的重要屏障。学生有必要非正常离
开校园时,住宿生必须持连心卡和学校老师签发的“离校证明”(白天由班主任晚上由生活老师),否则一律不予放行。家长凭连心卡进校。走读生凭证出入校园。除周一早上外,家长所送物品(牛奶等食品除外)可由门卫登记后转送学生,蛋糕、大件饮料及肯德基等容易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的物品一律谢绝入内。
8、监控室24小时轮流值班,并做好记录。对学校重点部位监控人员应严加关注,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严禁关闭监控系统及周界报警系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保障学校的财产安全也是门卫的重要职责,任何学校财产离开校园,都应收缴总务处的公有财产出门证。如有必要可对一切出门车辆履行检查,以确保财产安全。要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校财产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巡视,一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10、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为特殊人员做特殊服务。如发现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的问题和因严重失责造成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问题,或导致学校其他利益严重受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认真填写各类表格,按时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6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的财产免受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生方可入校。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本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员工)不得驶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和实验楼附近。
3、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凡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经门卫同意,车辆进入校园后均要慢行,不得鸣笛,不得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周围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脑、电视机、收录机、木料、钢材、桌
椅等)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说明情况。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有特殊情况要求出校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学生处的签条,否则,一律不得旅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现意外事故。
7、外来人员没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和班级。
8、每天上、下学时间,校门要全部敞开,管理好本部门口的安全,防止拥挤和踩踏等伤害事故的发生。上课时间本部门要全部封闭。
9、放学后,要认真检查各室门窗是否关牢、锁好,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管处室领导汇报。
任何人进入校园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可采取必要的手段维护学位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1、早自修开始前30分钟----早自修开始后10分钟。 2、上午第四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3、下午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4、下午第三节上课后30分钟----第四节下课后20分钟。 5、晚自修第一节上课前30分钟----第一节上课后10分钟。 6、晚自修第二节下课后----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 7、晚自修第三节下课后----第三节下课后20分钟。
二、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学校主干道及两侧
摆摊设点,阻碍校门及学校通道。
四、学校财产出校门必须经过认真盘问,并作详细登记。校外物品非经同意不得暂时寄放校内。
五、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进入校门,并服从传达室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停放,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加锁。停车房开放时间同学校大门正常开放时间。
六、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自修前半小时开门,晚自修后半小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学校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七、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八、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或身份证到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九、节假日及休息日关闭大门。
十、对违犯以上规定者,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8
1、学校大门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开关时间按早、午、晚课表时间和有关规定执行。大门钥匙由专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体师生员工,遵守作息时间,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规定关门以内时间夜不归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学生和客人。
3、师生员工车辆一律按学校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挤占教学活动场地,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4、严禁社会闲散人员入内,教职工来客和社会外来人员,未经学校准许,不得入内,不得在校内从事各种活动。
5、家长为学生送物会面,必须在课间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在教学时间内,不得影响学生学习,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6、一切来客来访人员,确因正当事情须入校,必须经学校同意后,先登记后入校,但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以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7、学校教职工一般不得留宿外来人,如情况特殊,必须先报告保卫处,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住。安全责任,谁留宿谁负责。
8、校门口不得摆摊设点,影响交通和正常教学活动。 9、封闭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离校,中途不得出大门。 ②所有走读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须到校,中午、晚自习后按时回家。其余在校时间不得出大门。
③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④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以上制度,诚望遵守。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9
为了切实加强中心小学封闭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工作职责:
一、外来人员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当外来人员需进出校门时,门卫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录其有关证件,办理入校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让其出入;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迅速通报。
2、上课期间,门卫不得允许家长到教室找学生。
3、要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等)进入校内。
4、进校人员须衣冠整齐,凡赤膊、奇装异服者一律不准进校。 二、外来车辆进出校门管理职责。 1、不得允许外来机动车辆进出校门。
2、外来陌生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门时,门卫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
3、禁止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三、履行学生进出校门的管理职责。
1、校外住宿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进出校门时必须凭借出入证,要认真审查出入学生证,对无证学生进出校门时,门卫不允许其进出校门。
2、对于住校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审批的规范的书面。并要与其班主任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让该学生出入校门,并做好有关记载备查。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审批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并与其班主任(当节课由任课教师)联系,认真审查请假条并做好出校登记;该学生返校时,做好入校登记并。
4、对于外来人员进校接学生离校,除认真审查学生请假条并做好登记外,还必须向学生询问接送人员身份,确认无疑并做好记载,方可让其离校。对可疑人员门卫要严禁其带学生离校,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携带有被套等住宿用品离校时,必须持有该班主任批准手续,门卫方可让其离校,否则门卫不得让其离校。其他携带物品出校门者,应向门卫递交有关证明或说明情况证实后才能离校。
四、其他工作职责。
1、学校大门小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2、当值门卫因小事离开值班室(半小时)可以私自协调请人代班,代办者不给与报酬,代办者必须履行相关职责,否则计旷工(旷工2小时按旷课一节计,旷课一节扣绩效工资=月工资÷21×3÷4)。
3、门卫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校门内外打牌、聊天,不得关上门卫室门在内值班。在无车辆和人员进出校门期间,门卫要保持大门上锁,掩上小门,在门卫室外活动。
4、当值门卫有事有病请假要自行找好顶班人员,顶班人员的报酬为每天60元,半天30元,这部分报酬由请假人交学校财会处再由财
会处转发顶班人员。
5、其它考勤按《团结中学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6、负责保持校门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墙面干净无乱张贴,无车辆乱停乱放。
7、要保证上班时间。(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10
一、门卫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值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按时做好校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人离门锁。 三、对来访人员(包括车辆)、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好来访登记单,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放行。对拒不进行登记的来访人员或登记内容不全,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上课期间不准让学生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老师陪同方可离校。
六、晚上值班期间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七、负责定期清理校园垃圾,定期冲洗厕所。
八、门卫保安人员如违反以上条例之一,学校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白马中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防患于末然,确保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直接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学生和班级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任课教师是上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课期间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安全教育日,本周为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节
课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校长每周利用周前会议布置安全教育内容;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学前几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期末放假和作息时间变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放学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每学年通过多种形式,根据学生实际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舍、设施、器材,班级路队和班级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校长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巡视;校巡逻队在下课期间和放学期间对校园安全不定期进行巡视,并在上课期间不定时进行巡视。
4、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各校应建立防火、防震、预防传染病、防触电、防恶劣天气、防故意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制度,举行安全应急演练,做到处置得法、方法得当,责任到人,演练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重伤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个班内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传染病例的及时学校,由学校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6、建立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必要的损失外,按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局面检查、扣罚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处罚。
小学学校宣传工作制度 篇11
一、各校必须配备专、兼职门卫人员,负责校门值班及巡逻护校任务。
二、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三、上课时间凡出入学校的人员须按规定佩戴证件,出、入校门须凭学校进出通知单,门卫有权查验相关证件。
四、携物品出、入校,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或扣留。
五、门卫人员须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上级来校联系或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接待。
六、门卫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巡逻护校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两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六小时。
七、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及时报告处理。
八、值班巡逻护校中,要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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