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金花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3年第5期
万金花
(安徽工业大学,安徽 马鞍山 243000)
摘 要:本文对科斯《企业的性质》进行了文献回顾,逐一列举了学术界对企业的产生及企业性质的理解。在此回顾基础上,总结出笔者赞成的观点和看法,并提出了全面理解企业性质的实质性看法。
关键词:企业性质;科斯;理解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科斯《企业的性质》简介
《企业的性质》( The Nature Of The Firm)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25岁时构思并写就,于1937年发表于Economic上的文章,在沉寂了几十年后,于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据张五常的《 企业的契约性质》附注中所提到的,科斯从1931年到1932年之间在美国花了一年的时间研究美国产业的纵向一体化与横向一体化问题,并且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形成了关于企业的性质的观点。科斯从此将交易费用纳入了经济分析框架,引领其他经济学家对企业、制度、契约等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使整个西方微观经济理论发生深刻的变化。可以说它奠定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基础,也成为企业家理论探讨上重要里程碑。
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分析,大体思路是这样的。从总体上肯定科斯对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的贡献,但更从两个方面对其提出了批判。一是企业的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并不仅仅只是表现在交易费用的节约;二是关于企业的规模的影响因素的争议。
本文对第一个问题进行了文献回顾,逐一列举了学术界对企业的产生及企业性质的理解,在此回顾基础上,总结得出本人赞成的观点和看法。
二、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定义及解释
在《企业的性质》这篇开创性的论文中,科斯证明企业的存在是通过与市场对比来完成的。其逻辑是:利用市场交易可能支付额外的成本,所以需要替代市场的组织——企业;反过来,由于利用企业进行交易也需支付额外的成本,所以需要替代企业的组织——市场。当企业的边际交易成本和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时,组织均衡出现。
“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所代替,企业家指挥生产。”(引自《企业的性质》原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执行相同职能因而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的两种机制。企业的性质不同于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是对价格机制 (市场)的替代。当企业能够比市场节约交易费用时,企业就出现了。
三、其他学者对科斯《企业的性质》评价文献综述
1.支持市场替代说
科斯关于企业与市场相互替代的观点得到了其他一些经济学家的继承与发展,构成了现代企业理论关于企业最基本的看法。科斯的观点在威廉姆森、张五常、杨小凯和黄有光等人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威廉姆森(1975,1980)的企业“资产专用性”理论是在坚持交易费用理论和企业作为一组契约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性质做了进一步探索。
张五常在其1983年的论文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firm”中指出,企业“这个契约”存在的唯一原因是节约交易成本,发生在要素市场上,是一种要素市场关系;而价格机制的“那一系列契约”则发生在产品市场上。因此,企业无非是以要素市场的契约替代产品市场上的契约,与市场并没有特别不同。
周其仁(1996)对科斯思想进行提炼,指出企业是用一个市场契约替代一系列市场契约。他通过分析科斯的论文,认为张五常和科斯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能够节省交易费用。
杨小凯和黄有光(1999)在《专业化与经济组织——一个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一书中,通过消费者——生产者两分法、专业化经济和交易成本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建立了一个关于企业一般均衡契约模型。他们的观点是,作为促进劳动分工形式的企业,尽管与自给经济相比也许会使交易费用上升,但当劳动分工经济收益的增加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时,企业就会出现。
2.重视企业的生产特性
现代企业理论过分强调交易费用标准,产生了与现实不符的悖论:在现实经济体中,市场交易费用持续下降,但是众多企业的规模为什么不是越来越小反而变得越来越大。根据科斯的分析逻辑,这应是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下降更快所致,可是似乎没有哪个学者同意这一解释,因为大家普遍认为企业内部交易费用下降速度肯定赶不上市场交易费用的下降速度。由于交易费用论的缺陷,很多学者尝试有所突破。
钱德勒(1977)曾经通过对美国企业发展史的考察,分析了企业内部管理协调取代市场协调的历史过程,从一个侧面论述了企业的性质。在大量生产和大量分配的条件下,管理协调具有比市场机制更高的生产力和更低的单位产品成本。因此,一些原来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逐渐转移到企业内部进行,企业逐渐演变成为具有多个下属单位,执行多种经济职能的庞大的经济组织。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开始意识到企业的生产性,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团队生产方式。企业与市场的区别在于企业生产对市场生产的优势,即与市场的单个生产相比,企业的团队生产能够获得一种额外的“合作收益”。格罗斯曼、哈特和莫尔(1986,1990) 基于不完全合约的前提假设,从剩余控制权优化配置的视角分析了企业的产权性质。
Loasby(1996)、Hodgson(1998)也都曾指单一的交易费用论无法对企业性质问题作出合理、完整的解释,因为它忽视了企业的生产功能和性质。
曹正汉(1997)通过综合多方观点,在“市场分工不可能完备化”的命题之上,论证了企业的功能不仅体现在节约交易费用上,还体现在将市场不能专业化的交易协调和风险决策活动通过企业的内部分工形成专业化,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关于企业性质“较为全面的解释”。
焦斌龙(2000)指出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通过“交易费用”“契约论”为核心和主导,展开了对企业的组织性质和结构问题的研究,却忽视了企业的生产特性。
盛宇明(2003)指出企业是资源所有者为取得更多的收益而建立起来的生产组织,节约交易成本并不是其存在的根本和唯一原因。科斯企业理论中将企业经营看作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机制是错误的,企业是以市场合约为基础形成的、按市场运行原则运作的市场性组织,其资源配置机制并不独立于市场价格机制之外,企业家对价格信号的反应还是价格调节赖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黄文富(2006)指出企业的出现不是替代了(产品)市场,而是创造了新的(要素)市场。企业绝不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才出现的,对利润无止境的驱逐才是企业的本质。货币是积累财富的唯一手段,是企业产生的先决条件,离开了货币,是无法理解企业的出现的。
王晴(2006)通过对科斯《企业的性质》中二分法的逻辑缺陷、对科层(hierarchies)的理解以及企业与组织的理解得出,企业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市场容量的扩大、生产环节的多步骤化,管理的层级化是企业产生的前提。
黄凯南 、黄少安(2008)通过比较和综合契约理论与演化理论中的企业性质,试图阐明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有关企业性质的观点,指出企业的存在、边界和内部组织结构受到交易成本和知识积累的共同作用。
人力资本理论的兴起,对企业性质理论构成了巨大冲击,它需要人们重新审视企业的性 质。周其仁(1996)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其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企业契约中包含着对人力资本的利用。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使得直接利用人力资本时无法采用“事前全部讲清楚”的契约模式,即企业合约的不完全性是由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决定的。
3.综合的观点
赵平、骆宇俭(2000)通过对交易费用论关于企业性质解释的批判,指出企业首先是作为一个生产性组织而存在,其主要目的在于追求生产性合作剩余,它具有生产性和交易性二重性质,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条件下,交易费用的大小可以影响企业的规模,但不影响企业的存在,除非交易费用大到超过生产性合作剩余。
蒋媛媛、白文娟、王澎涛(2003)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得出:企业的定义是由两方面构成的,即特征定义与原因定义的结合才是较为完整的企业定义。特征定义用来说明企业与市场的根本区别是什么,而原因定义是为了说明企业为什么会存在这个问题。特征定 义,企业是生产要素之间的一种以不同于自由交易的行政指挥作为协调手段的生产协作关系。原因定义,即企业的目的:生产性与交易性的统一。
杨立岩、王新丽(2003)通过对现代企业理论的回顾与评析得出关于企业性质的结论:“企业是一个交易单位,同时也是一个生产单位,且生产性更是企业的基本特征。”两位学者同样认为在企业的性质及其相关问题上仅凭单一的理论是无法得到全面或完整解释的。
白华英、杨亚妮(2003)在回顾各企业流派对企业性质问题的不同解说的基础上加以批判性评论,并指出生产性和交易性构成了企业的二重性。
杜晶认为从本质上看,企业是既具有生产属性又具有交易属性的一组契约联合网络。
郝臣(2005)认为在对企业性质的理解上,西方主流企业理论只看到了企业节约交易费用的一重性质,而忽视了企业作为生产性合作组织的另一重性质。
四、对企业性质的全面理解
马克思从资源利用的角度考察了企业的诞生,他认为,协作在历史上和逻辑上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即协作的演进就是企业产生的内在原因。协作之所以会演进,主要原因在于协作能创造出比个体生产更高的生产率。从劳动价值理论的角度,企业生产之所以比个体市场生产具有更高的效率,就在于它增进了劳动间的协调程度,从而提高了劳动的有效性,创造出更大的价值量。威廉姆森所说,以科斯为代表的交易成本说“赞同并且发展了节约是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的观点”。
综合来看,不妨理解为:从生产方面企业协作生产创造更大价值,从内部交易替代外部交易方面企业节约了成本。由此看来,最具解释力的理论应该是取“百家之长”,由两种甚至多种经典理论的综合而成,而不是单一理论的“一家之言”。在解释像企业这样一个复杂的现象或事物时就应该采取这样的方法,首先要确定主要的因素,但也不能把所有其它因素都排除在外。学会辩证、统一的认识问题,而不是用一种理论去代替或者打到另一种理论。所以,从企业本质的角度来讲,无论是科斯所说的企业是对市场的替代,还是张五常所理解的企业是用要素市场去替代产品市场,都是站不住脚的。兼顾企业的生产属性和交易属性,给企业性质问题作一个真正的完整、全面的解释。
参考文献:
[1]科斯.企业、市场和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2]张五常.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杨小凯,黄有光.专业化与经济组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5]白华英,杨亚妮.企业的性质:西方企业理论的不同解说[J].石油大学学报,2003(4).
(责任编辑:王玉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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