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2012年1月19日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7月1日生育一子,由于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此,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离婚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二、 小孩子抚养:
1、 婚生子随男方生活,由男方直接抚养、监护,女方不承担抚
养费。
2、 经男方同意后,女方可以在适当时间与孩子见面,但各种方
面不能影响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
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无,女方同意净身出户,不要求男方承
担任何精神损失费。
四、 共同债权债务:男方欠女方父母2万元,姑姑5000元。 五、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另一
份交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