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体和喻体应该是两类事物”
比喻是用具体事物来表达抽象感觉的修辞方法。判断是不是比喻修辞方法主要看修辞的作用:抽象的是否让人感到具体了,生疏的是否让人感到熟悉了,深奥的是否让人感到浅显了,平淡的是否让人感到生动了。其次还要看是否具有本体和喻体以及“像”、“犹如”等比喻词。
“老师像辛勤的园丁”、“我们的老师对我们像妈妈一样”,从作用上看,具有说得更熟悉、更生动的作用;从形式上看,本体、喻体、比喻词都具备,当然是比喻句。
至于说老师和园丁、母亲都是人,是同一类事物,同类事物不能构成比喻,要具体分析。同类不同类是相对而言,不是绝对的,从大处看是同类,从小处看就不是同类了。人们常把英雄人物比作雄鹰,把埋头苦干的人比作老黄牛,把才能出众的人比作骏马,如:“他像一只草原上的雄鹰”,“ 我们的老主任是一头不计个人得失的老黄牛”,“ 我们像草原的骏马”。谁也没有怀疑过这类句子是比喻句。从小处看,雄鹰、黄牛、骏马与人的确不是同类,但是从大处看不也同属动物界吗?老师、园丁、母亲虽然都是人,但属于不同的人群,而且人们对园丁和母亲,比起老师来说,更熟悉,更感到亲切。这是可以用园丁和母亲来比喻教师的条件。
(摘自聂在富著《语言文字知识与小学语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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