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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与农名工问题

2020-11-18 来源:年旅网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大农民工用勤劳和汗水,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用艰忍和奉献,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农民工队伍的形成和壮大,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历史成果,也是世界工业化、城镇化中特有的光辉范例。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些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矛盾还没有根本消除,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农民工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还将长期存在。他们盖起了数不清的高楼大厦,却很难在城市找到自己的栖身之所;他们修建了数不清的桥梁道路,却难以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他们创造了数不清的社会财富,却只能挣到仅够糊口还常被拖欠的微薄工资。在一些地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还不时发生。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可低估。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正如俞正声书记所指出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上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势必将进一步融入上海,成为上海工人队伍的新生力量。我们希望,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为农民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生产和

生活条件,加强农民工的各项服务,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10年来,随着全市城镇化

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工已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主体之一,同时,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形势下,城镇化率仅为28.95%的固原市还需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在城镇化大潮中,如何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利益,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如何才能让农民工真正受益,我认为应着力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

第一,要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登记户口问题。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把农民工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出现了“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等显失公平的现象,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影响了我国社会公平和城镇化进程。因此,应全面梳理涉及户籍制度改革及农民工城镇化的相关政策和事项,逐步放宽户口限制,逐步建立符合目前实际和长远发展要求的新型户籍制度,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够逐步在城镇登记落户,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利。

第二,要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权利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粮食供应制度、就业制度、住房租赁和买卖制度的放开,农民工群体出现并

不断壮大。现在,农民工尽管已经在常住地城镇就业和居住,却由于“农业户口”身份未变,法律上仍然属于出生地农村的居民,从而不能在常住地城镇与当地市民完全平等地享有公共服务、参与民主管理,孩子上学更是一大难题。即使农民工在常住地城镇登记落户,具有了市民身份,如果不能让其与原市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参与民主管理,则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因此,要使农民工真正成为常住地城镇的市民,就要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权利问题。

第三,要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生活的能力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即使放开了户口登记政策,允许农民工在常住地城镇自由落户,并保障其与原市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参与民主管理,如果农民工不具备在城镇生活的基本能力,将会成为生活困难群体。因此,一要加强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成为文明市民和现代产业工人,这是保障农民工具备在城镇生活能力的根本。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年龄轻、受教育程度高、接受能力强、思维活跃,最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企业急需的技术工人,更应当加强其培训工作。二要帮助农民工解决在城镇的住房问题。相对固定的住房,是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农民工在城镇缺乏归属感、安全感,也难以拉动住房装修、家具、家电等消费需求。 因此,应当着眼于城镇化发展,着眼于广大普通市民及落户农民工的基本需求,采取建设劳务输出公租房、廉租房等方式,建立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一套广覆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要把好保障范围及群体的关口,杜

绝人情关、富人关。使农民工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住到房。三要积极研究农民工的承包地、宅基地等土地权益问题,还需要不断探索,大胆实践。

第四,改变“农民工”称谓的问题。尽管一幢幢高楼,一条条道路,一座座桥梁等建设主体都是农民工,凝结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但是他们似乎只能埋头干活,自身权益总是得不到保障,不能被社会重视。在一些人眼里,农民工就是文化素质低、出苦力和扰乱社会秩序的代名词。因此,要转变“城市人”对他们歧视性的看法和称谓,可将“农民工”以“产业工人”或“行业工人”更替。尽管只是一个形式和称谓上的变换,但它有助于消除他们心理上的自卑感。这要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转换称谓,引导社会公平正义。

赵韩:从城市自身来说,要按照现代化标准,针对城镇的特点,安排好给排水、供气、供电、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从城市管理者来说,就要充分尊重农民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提升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使他们在小城镇建设中成为创业的主体。

李成贵:要使农民安心扎根城市,就要想办法让他们生活得更好。比如,我们要加大中小城市包括小城镇的产业发展,通过产业集聚来吸纳人口,如果一个小城镇产业集聚了,同时公共服务也完善了,就会很有吸引力。

王健林:吸引农民进城的关键在于使城镇化成果惠及农民,使他们真正成为市民。这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要解决农民工流动当中的户籍问题,给他们同等的市民待遇;还要充分考虑在城市化进程中保证长期有序、持续稳定地供应就业岗位。

总之,城镇化与农民工问题既是一个亟需解决的改革问题,又是一个涉及面十分广泛、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在此抛砖引玉,希望能

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来解决这一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二五”期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农民工的问题会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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