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研究红筹重组中境内投资人持股转换为境外持股的处理方式
2020-01-11
来源:年旅网
⼤成研究红筹重组中境内投资⼈持股转换为境外持股的处理⽅式就境外红筹架构下境内⼈民币机构投资者如何将境内持股转换为境外持股,经查询相关案例,我们汇总了如下三种实践中常见的处理⽅式: ⼀、 办理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核准/备案⼿续(ODI审批)根据发改委令[2017]11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汇发[2009]30号《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境内⼈民币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资其他境外企业,应当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所属⾏业、投资⾦额等具体情况办理境外投资所需的发改委及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续,并办理相应的外汇登记⼿续(已下放⾄银⾏办理)。红筹架构中的开曼上市公司为中国法项下的境外企业,境内机构投资者持有开曼公司的股份属于境外投资⾏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办理ODI审批,实现境外持股。该⽅式为⽬前最为规范的处理⽅式,在资⾦回流、成本体现等⽅⾯⼀般不会出现障碍。但因近期监管从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查,⼈民币机构投资者通过办理ODI审批的⽅式投资红筹上市公司的难度有所增加。 具体案例如下:信达⽣物(1801)于重组前,境内Pre IPO投资⼈合计持有信達⽣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信达苏州”,境内主要附属公司)23.53%的股权。境内Pre IPO投资⼈包括: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有限合伙)、深圳市平安健康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萨旺投资中⼼(有限合伙)、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有限合伙)、泰康⼈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易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及嘉兴祥安股权投资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组前架构图重组步骤:1、境内⾸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共同提交申请,以取得有关认购开曼公司股份的中国政府批准(ODI批准)。2、境内⾸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不包括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代价199,440,000美元向Innovent HK转让其于信达苏州的全部股权;境内⾸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不包括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于取得ODI批准后(靠⾃⾝取得或通过其全资对外投资⼯具),按总代价199,440,000美元认购开曼公司的若⼲D系列及C系列优先股。3、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华园,设⽴特殊⽬的公司Oriza XindaInternational Limited(Oriza Xinda),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完成ODI批准后,将其持有的信达苏州股权以【X】元(未披露)的价格转让给Oriza Xinda。华园取得Innovent HK提供的【X】元过渡贷款,并以此对Oriza Xinda注资,Oriza Xinda以其持有的信达苏州股权为该贷款做担保;Oriza Xinda获得注资后,向中新苏州⼯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付信达苏州的转让对价;华园以【X】元的价格向Innovent HK转让Oriza Xinda,转让对价与前述过度贷款抵消,股权质押解除。在转让Oriza Xinda的同时,华园以【X】元的价格认购开曼公司2,272,727股B系列优先股。4、紧接上市前,所有优先股(于股份拆细后)将按1:1基准转换为每股⾯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重组后发售前架构图就通过办理ODI审批投资红筹上市公司,除信达⽣物采取的由⼈民币机构投资⼈办理ODI审批后,直接或通过境外⼦公司持有开曼上市公司股份外,也有案例采⽤由境内公司⼈民币机构投资⼈共同新设主体,以该新设主体办理ODI审批,并由新设主体对境外上市公司进⾏投资的⽅式来转换持股。Zhaogang.com Inc(2018年11⽉13⽇更新申请⽂件)上海找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找钢⽹”,境内主要附属公司)于⾹港上市采⽤VIE架构。找钢⽹为境内主要经营实体,通过与开曼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外商独资企业1签署VIE协议的⽅式,将权益转移⾄上市体系内。于重组前,找钢⽹的股东包括北京坚⽯宏远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坚⽯投资”,通过可转股债权转换为股权后持股找钢⽹)及如下若⼲境内投资者:深圳市沧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麦斯通资产管理事务所、上海未易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北京和谐创新投资中⼼(有限合伙)、上海云奇⽹创创业投资中⼼(有限合伙)、杭州云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丰廪豫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上溪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富海铧创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有限合伙)、杭州三仁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富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天津瑞东企业管理咨询中⼼(有限合伙)、深圳华晟领辉股权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合称“境内投资⼈”)。重组前架构图重组步骤:1、15名境内投资⼈作为有限合伙⼈(合计持有99.99%的份额)共同与上海晏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持有0.01%的份额)成⽴上海赫猫企业管理咨询中⼼(有限合伙)(“上海赫猫”)。上海赫猫通过办理ODI审批,设⽴境外⼦公司Fatcat International Limited,并以Fatcat为主体持有开曼上市公司的股份,认购股份的成本为每股的⾯值0.00005美元。上海晏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开曼上市集团的联席公司秘书孙晏全资拥有的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乃为Fatcat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政管理⽽成⽴。2、坚⽯投资由其海外附属公司Shougang Capital 持有开曼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在上市集团层⾯体现权益,认股成本为每股的⾯值0.00005美元。(该种处理即为下⽂第⼆类提及的⽅式)重组后发售前架构图 ⼆、 通过境外关联主体持股境外上市公司该模式下,⼈民币机构投资者与境外关联主体合作,⼈民币机构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等⽅式从境内退出,并由其相应的境外关联主体对拟上市公司进⾏投资。该⽅式避免了⼈民币机构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办理ODI审批不确定性的风险。但该⽅式下,未来投资变现后资⾦⽆法调回境内,⽽且境内⼈民机构投资者退出变现时的税务成本可能较⾼,且境外关联主体对拟上市公司投资⼊股价格⼀般较低,投资拟上市公司的真实成本也⽆法合理体现。 具体案例如下:歌礼制药(1672)于重组前,歌礼⽣物科技(境内主要附属公司)的境内投资⼈包括:天津康⼠歌医药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康⼠歌”,持股2.7%),前海股权投资基⾦(有限合伙)(“前海”,持股2.7%),杭州赞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赞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赞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赞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称“中国股权激励实体”,合计持股7.24%)。重组前架构图重组步骤:1、Power Tree向中国股权激励实体收购其持有的7.24%的歌礼⽣物科技股权,代价为注册资本对应⾦额1,492,223美元。吴博⼠代表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参与者在BVI设⽴并持有JJW 11Limited,JJW11 Limited认购开曼公司1,603,994股⼊账列为缴⾜的股份,相当于开曼公司当时总股本的约7.24%。2、CBC 12、CBC 15、BSIH、MBD、Tasly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Tasly”)、Shunda Machinery Co., Limited(“Shunda”)、Qianhai Ark (Cayman) Investment Co.,Limited(“Qianhai Cayman”)、开曼上市公司、PowerTree、吴博⼠、JJW11 Limited、歌礼⽣物科技、歌礼药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CBC 12、CBC 15、BSIH、MBD、Tasly、Shunda、Qianhai Cayman分别认购⼀定数量的开曼上市公司优先股股份;对价按估值报告确定;CBC12、CBC 15、BSIH、MBD应付对价与第3点中应收的转让款抵消;Tasly、Shunda、QianhaiCayman需实际⽀付对价。Tasly及Shunda为康⼠歌两名有限合伙⼈的境外联属⼈⼠。Qianhai Cayman为前海的境外联属⼈⼠。3、PowerTree分别与BSIH及MBD、CBC12及CBC15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BSIH及MBD、CBC12及CBC15所持全部歌礼⽣物科技股权,应付的转让款与第2点中的对价抵消;PowerTree与康⼠歌、前海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其持有的全部歌礼⽣物科技股权,对价等同于第2点中Tasly、Shunda、Qianhai Cayman需⽀付的认股价款。⾄此,PowerTree成为歌礼⽣物科技的唯⼀股东。重组后发售前架构图 三、 穿透⾄最终⾃然⼈后办理37号⽂登记对于⼈民币机构投资⼈,如其背后的投资⼈/合伙⼈均为⾃然⼈,可由该等⾃然⼈直接投资于境外开曼上市公司,并办理37号⽂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此种模式相对于机构投资⼈直接办理ODI审批模式减少了审核的⼿续,仅需投资⼈/合伙⼈办理外汇登记。但37号⽂外汇登记仅适合投资⼈/合伙⼈为⾃然⼈的情况,且不同地区办理时间可能差别较⼤。同时也存在真实投资成本⽆法体现,税负成本较⾼的弊端。 具体案例如下:周⿊鸭于重组前,武汉周⿊鸭控股公司(境内主要附属公司)的⼈民币机构投资⼈为武汉东⽅天富投资管理中⼼(有限合伙)(东⽅天富,持股1.71%)、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或深圳天图管理的公司、IDG的联系⼈或联系⼈管理的投资。东⽅天富的普通合伙⼈为唐勇(持有60%的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为朱友华(持有40%的合伙份额)。重组前架构图重组步骤:1、搭建海外架构的过程中,唐勇、朱友华通过与其他⼈⼠共同成⽴BVI Holdco IV持有开曼上市公司13.14%的股份,唐勇持有BVI Holdco IV 6.425%股份、朱友华持有BVI Holdco IV 2.246%股份;2、唐勇、朱友华办理37号⽂登记;3、天图投资者、IDG投资者通过各⾃的联属公司(即Tiantu Investments及Rosy Result)持有开曼上市公司的股份(该种处理即为上⽂第⼆类提及的⽅式)。重组后发售前架构图德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9⽉18⽇申请版本)于重组前,德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德信地产”,境内主要附属公司)的境内机构股东为德信控股(持股100%)。德信控股的股东为胡⼀平(持股91.61%)、胡诗豪(持股8.39%)。重组前架构图重组步骤:1、德信控股下设德信投资,并将持有的德信地产股权全部转让给德信投资。2、胡⼀平、胡诗豪直接设⽴BVI持股公司,并设⽴开曼上市公司等境外控股公司。3、胡⼀平、胡诗豪办理37号⽂登记。重组后发售前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