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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创先争优路径探析

2023-07-29 来源:年旅网
基层法院创先争优路径探析

[摘要]: 创先争优是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深入思想动员。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始终保持先锋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方式。当前,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形势和与日俱增的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只能继续加强,不能有丝毫放松。创先争优活动适时地开展,为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思想活力。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创先争优”活动是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形成一种制度坚持下去。

关键字:创先争优 基层法院 路径 引言:

“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全国所有机关部门如火如荼的开展着,但是,对于为什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法院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什么意义?前段时间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什么接着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至今,我们大多数都存在疑惑或者不解。 为了进一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正确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刻背景十分的重要。

一、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从建党开始,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是我党推进自身事业发展、实现

科学跨越的首要途径。近年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变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惟一的司法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随着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全面启动,为党建工作搭建了全新平台。各级法院应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党支部和党员干警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广大干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从而促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上水平。

创先争优为提升人民法院党建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思想氛围。长期以来,对以服务人民为己任的人民法院干警而言,“创立先进、争当优秀”从来都是他们的精神追求。尤其是党员干警,处处维护党的利益、时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确保先进性和廉洁性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创先争优活动为人民法院的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提供了确保法院服务能力提升、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洁建设的有效平台。借助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法院培养、发现、树立、运用先进、优秀的好干警榜样,发挥先进、优秀好干警的榜样引领作用,促进法院党支部和党员干警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进一步推动法院党支部和党员干警建设,为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辖区及法院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建和谐健康的环境。

毫无疑问,在新时期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对提升法院党建工作水平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指针,以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为目的,以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为方向,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是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层次的实践活动,是继续保持党员先进性等政治素养的科学依据,2007年,党的十七大在安排部署党建的过程中,明确提出要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接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从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先进性的实际出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做到“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几个步骤

(一)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规划。内容包括: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内容和要求,活动方式,评比条件、方法和奖励办法以及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等,从宏观微观上把握整体活动部署,力求做到部署的科学性前瞻性,是每一步都切实可行。

(二)活动规划的实施。在法院内部以庭室为学习实践小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管领导经常掌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三)评比表彰的细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优胜支部由党委组织评选,先进党员由党支部评报

上级党组织批准,然后在全院范围内表彰,并树立先进典型。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一)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工作业务、教学科研等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二)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的积极主动参与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基础条件。“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员发动要深入,参与的党员要广泛,党组织要尽力为党员参与创造条件,使党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健全制度,坚持经常。一方面要根据形式任务的要求,及时确定和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使党员争创先进的热情经久不衰;另一方面要有健全的制度来保证。通过制度,保持和增强“争”“创”意识,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使活动始终处于滚动向前的状态。

(四)把握标准,加强领导。评比表彰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真正选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具有榜样和典型意义。

四、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

人民法院是党的领导下的审判组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维护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司法服务机构。正是基于人民法院的特殊地位与职能,法院的党建工作历来都是法院的工作重点之一。组织和争当优秀党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仅为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而且也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党建水平提供了绵绵不绝的动力支持。

(一)深刻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加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力措施。党员干部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抓好了党员队伍建设,就抓住了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就是要坚持科学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法院干警全面发展,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职能使命。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先进性,并带动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转变领导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思想领导是更高层次的领导,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必将推动法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的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塑造优良政治品格,必将推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转变领导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职位影响和工作经验转变为用先进的思想、知识、文化来领导法院;用优良的党性、作风、形象来感召干警;用科学的理念、方式、方法来推动工作,从而更加有利的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干警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加有利于激发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内在动力和创造活力。

(二)确立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理念,正确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的、方法和途径

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的新时期,新事物、新现象不断涌现,历史上没有给我们提供成功的经验,教科书上也没有标准答案,解决新问题、新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学习,读书学习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自身修养和认知水平的有效途径。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我们党历来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当前,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是要根据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着重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全市法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实际上就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

况、解决新问题、获取新经验的过程,检验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如何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因此,必须注重知识向能力的转变,把实践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和法院工作实际,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增长才干、不断提高。

丰富内容增强学习针对性。坚持务虚与务实相统一,创新和改进学习的方式方法,完善知识结构,做到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科学知识一起学,研讨、交流、取经等多种形式并举,打造开放式学习平台,一要注重向书本学,力求系统完整的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力求系统完整的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筑牢执法办案的根基;二要注重认识国情,把握社情民意。要清醒的看到,当前仍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很多,矛盾的性质主要属于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对此必须加深认识,通过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三要注重汲取审判经验。马锡武审判方式、枫桥经验、陈燕萍工作法等化解矛盾的经验和做法,适应了广大群众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认真吸收这些经验并运用到工作中,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和改善法院工作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关键是队伍,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市法院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为突破口,扎实、深入、持久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使党建、队建在工作目标上相互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应,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进,使各项工作特别是各项专题教育活动统筹兼顾、有机衔接、并轨推进,促进法院总体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要在树立核心价值观上创先争优 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道德规范,是人民法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民法官的精神品格。当前,法院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坚持不懈的抓好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使核心价值观为广大法官所感知、认同、接受,形成思想共识,进而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转化为人民法官的群体意识和共同行动,成为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要加强对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将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作风和形象。

要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创先争优 要以思想教育、文化熏陶、人文关怀、激励感召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用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引导人、激励人,积极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培育具有法院特点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让司法良知成为法官的内心守则。要在全市法院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活动,加强图书室、荣誉室、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注重在工作和生活上对干警的关心和关爱,充分运用先进文化的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增强司法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要在强化司法管理上创先争优 审判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法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全市法院特别是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把审判管理工作放到法院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切合审判实际,遵循审判规律,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明确审判管理的定位、内容与职责,完善管理方法,科学设定指标,加大技术投入,创新管理机制,做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辅相成,调动积极性与强化工作责任协调统一,自我监督与社会监督相互作用,促进能动司法,确保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创先争优是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科学检验。在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中,司法服务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先进性以及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核心。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攀升,人民法院也被赋予了更为宽泛的服务职能。在这种背景下,创先争优活动应运而生。人民法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让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提升,让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保持,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深入。创先争优活动成为了检验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成果的绝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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