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安全责任书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治安环境稳定,维系师生家庭幸福安定,维持社会和谐温馨的组成部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为使保安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强化保安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意识,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服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校园保安在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做到干净清爽,精神饱满;外来人员来访时要主动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显示个人的高素质的形象。
3、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电话畅通,保证联系。 4、严格门卫登记或验证制度。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对进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的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5、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
6、在学生离返校期间,要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7、没指示过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引导公务车及指示过的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影响学校教学活动。 8、组建学校护校队,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带领护校队人员开展安全巡逻工作。
9、做好校园安全巡逻工作。大课间、活动时间及时巡查校园、教室、厕所、楼道等活动场所,排查安全隐患;放学后巡查校园、教室、督促学生离校,随时巡视校园安全,协助值周人员、课外安全值班人员维持学生课外纪律秩序、纠正追逐、打闹和不文明行为,解决纠纷和冲突,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定期组织护校队巡查校外周边环境,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可疑人员或危及师生及学校安全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解决。
11、认真做好晚上的值班巡查工作。夜间要做好校园教学部、生活部及校园周边巡逻,每天夜间至少巡逻3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反映。休息时保持警觉性,开通手机,保正联系畅通。
12、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日加强对校园、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积极维持活动秩序,保证安全。 13、管护学校财产、设施及师生财物,防止损坏和丢失。对有意损坏校产、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出入校门的车辆要盘查,对拉有货物而出入校门的车辆问清原因并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后可放行,以防学校或者师生的财物被偷运出校。
14、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第一时间汇报学校。
15、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和突击性工作。 16、接替门卫值班时,履行门卫所有工作职责,承担门卫责任。
17、不准在值班室内私自乱接电源(电线);不准在值班室里使用用电器做饭;不准在值班室里打牌、下棋、
设立酒局;不准让学生或者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玩耍或留宿。
18、保安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失责行为,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给予一定的处理。如发生校园失窃、非教学时间学生进入校园出事等重大事故,负有失责行为,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1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保安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学校负责人(签字): 保安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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