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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

2024-03-03 来源:年旅网

如果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鉴定,需要重新进行鉴定。

属于下列情况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综上所述,如果工伤认定时间超出一年的,原则上是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受伤职工来讲是很不利的事情。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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