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这个问题就是“同业竞争问题”,一般在开办合资或合伙企业的时候,当初签定协议的时候,一般都应该有“禁止同业竞争”条款,就是合伙人之一,不能在开办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如果有这个约定,当然就不能再和其他人开办类似的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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