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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量工作方案范例

2024-01-22 来源:年旅网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管理体系。在全县建立县镇两级监察体系,县、镇、村三级网格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逐步形成基础扎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依托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快速处理体系,对全县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分类管理,有效防范突发性、群体性和恶性重大案件等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县局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并对各镇“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实施日常巡查、年度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监察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二)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对网格内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2、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3、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发生的劳资纠纷进行妥善处置,对劳动保障的重大,及时介入,掌握动态,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

4、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积极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做好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5、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规范档案管理,开展对网格内各用人单位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

(三)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1、采集并即时上传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台账,动态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2、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4、协调处理网格内用人单位劳资纠纷;

5、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2

整治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区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作方案》及市、区政府有关文件。

整治范围:

西至快安片区,东至罗星街道与亭江分界线,南至闽江,北至后山高程100米等高线,含天马山、君竹山。

整治时间:

1、2012年8月17日-9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

2、2012年9月21日-9月30日丈量清点阶段。

3、2012年10月7日-10月15日自行关闭拆除并发放奖金补贴阶段。

4、2012年10月15日-10月31日前组织强制关闭拆除全部清场结束。

领导机构:成立罗星街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村委会是本辖区禁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负责起相应职责,包村领导及相关包村工作队应积极配合,督促禁养工作。

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由村委会、包村干部及其相关人员联合进场动员,并发放相关的通知书。

2、清点丈量:由区农发局、罗星街道联合派人员进场清点母猪、小猪;由区土地局、罗星街道联合派人员丈量猪场面积。

3、经费发放:由罗星街道与养殖户签订关闭协议,公示相关内容,猪场拆除后发放相关经费。

工作时限、补偿标准奖励办法

1、2012年10月10日前按期自行关闭并拆除的,属于2000年以前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100元/m2,并发放奖励金40元/m2;属于2001年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60元/m2,并发放奖励金40元/m2;2004年8月1日后建设的养殖场不予补偿,发放搬迁奖励金40元/m2.

2、2012年10月11日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未按期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断水、断电。2012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自行关闭拆除的,属于200年以前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100元/m2;属于2001年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60元/m2;2004年8月1日后建设的养殖场不予补偿。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3

一、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排查及治理情况

(一)宣传部署阶段

1、***年***月份制定堆场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使经营业主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营造集中整治的舆论氛围。

2、对逾期不能符合要求的,列入实施强制清理和拆除名单,适时召开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年***月份,***堆场办各部门成员对*****家堆场单位逐

一进行调查问询。

2、***年***月份,***堆场办各部门成员继续对***

家物料堆场单位进行调查问询,并对丈量评估材料进行审计初核。

3、***年***月份,***城管局对***家物料堆场单位料棚建设涉嫌违建问题已立案。

4、***年***月,***已按要求责成企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请求堆场整治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堆场单位已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认定。

5、***年***月份,完成与***家物料堆场签订承诺书。

6、***年***月***日,***有限公司书写承诺书,承诺自即日起对堆场物料实行“只出不进”,对现有堆场存料加快使用进度,单位区域不再用作物料堆场,改作他途,同时在***有限公司在***日内自行清理和拆除吊机设备,确保岸线安全。

7、***年***月份***家物料堆场均已关闭,***进行动态跟踪。

(三)现状情况

1、依法推进。对于有证照的,将对照环保要求加快整改,提升改造;***无证照,***城管局进入立案程序,***、***有证照。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给被征地权属单位及个人。

(二)严格按照征地范围实施征地,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三)征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交接手续完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交接及征地补偿结算工作。

二、征地范围、面积

项目征收土地总面积15.5552公顷(233.328亩),具体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

为切实加强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红岗互通立交至镇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延平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镇政府等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工作组、社保及再就业组、政策技术指导组和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抽调的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征地补偿安置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配合等日常工作。

(二)征地工作现场组

组长:(兼)

副组长:(镇镇长)

组员:

以上组员可分成若干小组,按照分片包干管理原则,负责对征地范围内青苗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登记、填表、统计和协助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工作并落实清表工作。组织被征地单位按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收集材料、汇总统计、及时制止抢建抢种行为,协助拆除违章建筑物等。征地现场工作组实行全程包干制,负责到底,至项目竣工止,期间出现的征地问题工作组需跟踪、协调、解决。

(三)社保及再就业组

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县就业局局长)

傅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组员:(县民政局),(县农保局)

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再就业培训工作。

(四)政策技术指导综合组

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德永(县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组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指导征地现场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五)资金监管审核发放组

组长:(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县审计局副局长)

组员:(县财政局),(县会计中心),(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负责审核、发放各项征地补偿款和监督管理征地工作经费的开支使用。

四、工作任务要求

(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把关、审核,同时协助、配合、指导工作组实施征地工作。

(二)征地现场工作组组长为征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工作组须按时完成项目征地工作。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四)县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办理有关低保手续。

(五)县公安局负责征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征地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奖励与处罚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总体部署,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全面完成大道、大道、路等条(段)道路两侧既有建筑物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工作。使其建设成为道路整洁、建筑美观、牌匾齐整、亮化精巧、环境怡人,宜居、宜商、宜行的城市精品街道。

二、改造整治范围

对大道(路-路)、大道(路-路)、路(大道-火车站)条道路两侧既有建筑进行外观改造及街道景观环境设施整治;对大道(路-路)、路(大道-大道)、路(大道-路)、路(大道-路)、大道(路-路)、建设大道(路-路)、大道(路-路)条道路进行街道景观环境设施整治。

三、改造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楼体外装修。完成大道(路-路)、大道(路-路)、路(大道-火车站)条道路两侧既有建筑“平改坡”、建筑外立面改造工作,对建筑实施墙体外装修、粉刷或清洗,实现整体色调和谐一致;对阳台、窗套、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等进行统一处理;规范建筑室外门窗、首层窗护栏的式样和材质。综合考虑建筑日照、视觉、通风以及安全等因素,合理确定坡屋顶的坡度、形式、材质、色彩,力求在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与周边建筑和室外环境总体相一致。按照规划条件及施工设计统一设置屋顶太阳能设施。

(二)景观亮化设施建设和改造。对条道路两侧楼体外观、重要节点随改造整治进度同步安置亮化设施。完善和提升已有的沿路亮化设施。

(三)绿化建设和改造。完成条道路及节点绿化建设和改造工作。突出搞好重要道路交叉口的绿化;对行道树、分车带及道路交叉口绿化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大人民公园、荷花池、火车站等广场、游园绿化量,提升绿化品质;对绿化素材及时修剪。

(四)规范、整治广告牌匾。规范、整治道路两侧不符合标准的广告和牌匾,实行“一门店,一牌匾”,统一规范门楣广告尺寸,严格控制高度,兼顾夜间亮化及白天景观效果;道路两侧严禁摆放和设置灯箱、条幅、标志牌,非商业建筑严禁设置楼体广告;清除各类张贴、喷涂小广告,并依法打击张贴、喷涂各类小广告的人员;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牌匾。

(五)拆后便道硬化。完成条道路两侧的拆后硬化铺装,对损坏的便道进行修补。

(六)施工现场规范。全面规范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现场周围设置连续、密闭围挡并进行美化,实行全封闭施工。不能达到要求的施工现场,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七)彻底清除条道路两侧生活垃圾,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同时整治噪音污染,维护好道路两侧卫生环境。

四、责任分工

(一)由两区政府统一组织辖区内产权单位实施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广告牌匾整治、建筑亮化等工作,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组织产权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工程招投标、选用新型建材等具体事宜。

(二)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景观规划设计;对街道及建筑立面改造的风格、色彩提出要求,统一制定标准;并督导既有建筑的外观改造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完成市"城变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市城管局负责楼体亮化设计方案的审核;制定楼体广告牌匾设置标准,督导两区政府规范、拆除不符合标准的各类广告牌匾;对各街道两侧拆后硬化区域进行丈量登统并制定方案,实施拆后绿化建设。同时对道路两侧不符合标准的原有绿地重新进行规划,并予以具体实施;清洗、维护道路、立交桥及其附属设施;参与竣工验收;每周向市“城变办”上报条道路两侧既有建筑物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工程进展情况;完成市“城变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丈量工作方案范文6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我市2018年森

林覆盖率增长不得低于1.35%;林业投资达到8.98亿元,林业产值达到30亿元;造林面积达到8万亩;本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及以上;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林木采伐指标不突破限额,且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率达100%;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禁止辖区内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建设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100%;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四个“100%”目标;辖区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加强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传入与扩散蔓延。

(二)完成情况

根据州林业局对**市2018年森林覆盖率的测算结果,我市2018年森林面积增加6.7万亩,森林覆盖率将上升2.84个百分点,预计将达到58.62%。累计完成林业投资7.75亿元,林业总产值达25.88亿元;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7.3%;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总量为14.52万立方米,2018年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已完成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线索核实率、刑事案件移送率两个100%目标;2018年我市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但在三棵树镇和洗马河街道发生火警2起,我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7‰以内;上半年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春季监测普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程,稳步提高全市森林面积

2018年全市通过实施各项国土绿化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21万亩,有效增加了我市森林面积,切实提高了全市森林覆盖率。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大战100天”行动,全市共完成3.3万亩造林任务(其中,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万亩;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0.3万亩)。二是累计拨付给镇、街道补助资金4159.8万元,其中拨付2015年度新一轮耕还林补助资金3249.76万元;拨付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60.04万元;拨付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50万元。三是印发了《**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县级验收工作组对各镇、街道2015、2016、2017年度的退耕还林进行验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四是印发了《**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今冬明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务必按照整改要求全面完成补植补造工作,确保各年度工程顺利通过国家、审省级验收。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情况

2017年**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共需实施营造林2.5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4万亩,封山育林2.42万亩。主要治理范围在小河流域,涉及旁海镇和三棵树镇。项目总投资238.53万元,其中,封山育林投资187.26万元;人工造林投资51.27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作业,并完成自查验收。

(三)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市2018年按照“一减四增”的要求对义务植树点进行选择,得到了州委书记的高度认可。全年共完成2万株种植任务,并结合农村清洁风暴在三棵树镇养朵村、龙场镇老鸦村和黄腊村种植桂花2000余株。

(四)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省林业厅安排我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任务为1万亩,项目总投资108万元,涉及**市国有林场的城区工区、旁海工区、炉山工区、舟溪镇、湾水镇,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完成情况

**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2017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银杏0.4万亩、森林防火和林业调查、执法工作等,共投入资金960万元。目前银杏种植任务已完成0.35万亩,余下的0.05万亩预计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

三、继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实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

(一)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管理情况

**市“十三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14.52万立方米,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14份,涉及木材材积0.01万立方米;办理林地使用手续22件,涉及林地面积面积0.18万亩,缴纳植被恢复费2395.65万元。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

**市现有林地面积130.49万亩,已完成外业勘界的集体林地面积113.6万亩。纳入改革的林地涉及全市17个镇、街道(除城西街道外),221个村民委员会。目前,已完成发证面积60.04万亩,发证户数3.08万户,发证本数3.25万本,占全市应发证面积的46.01%。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完成情况

2009-2017年,中央、省、州、市各级财政共下拨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68.33万元(不包括公共管护支出)。我局已拨付各镇、街道3412.14万元,各镇、街道已兑现给林农2598.59万元,未兑现869.74万元,兑现率为74.92%。

四、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底线

(一)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2018年923个疑似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其中:“六个严禁”图斑613个,森林督查图斑310个),目前正在收集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达到100%;二是完成了2018年240起行政案件的现场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下发给各镇(街道),目前正在督促各镇(街道)加快行政案件的查处进度;三是完成了2018年111起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所有刑事案件正由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为100%;四是我市2017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共有244起涉林案件(其中:行政案件121起,刑事案件123起),目前已查结122起(其中:行政案件查结87起,刑事案件已查结35起),尚有122起案件未查结(其中:34起行政案件、88起刑事案件)。因各镇、街道未提供往年度涉林案件补植复绿相关佐证材料,导致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为0%。

(二)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2月,**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取得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的整改工作。2018年7月,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提请问责的通知》的要求,**市委对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现已全面完成林地复绿工作。目前,该案件已按程序完成销号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3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镇、街道召开了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并与18个镇(街道)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在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我局安排了森林防火巡查组对各镇、街道及香炉山、罗汉山、石仙山、小高山等部分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巡查。在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四)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集中普查工作,防治面积1.8万亩,2018年我市为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二是完成红火蚁防治工作,疫情已基本扑灭。

五、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目前,全市共完成林业投资7.75亿元,并通过精品水果基地、蓝莓种植基地、食用菌基地和林下经济的建设发展,全市林业总产值达25.88亿元,同比增长55.76%,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73户、贫困人口4600余人实现增收。

一是完成了2000亩洛棉村精品水果基地的建设工作,其中桃子1113亩,李子887亩,采取村委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模式,覆盖洛棉村贫困户46户143人;二是完成了2500亩蓝莓品质提升工作,其中下司镇新建500亩,碧波镇低产林改造2000亩。蓝莓种植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13户2552人;三是完成了《**市林下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三棵树镇格冲村林下养鸡示范基地、炉山镇洛棉村桃李荷田园、**市舟溪镇新龙村食用菌三个示范基地的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39户;四是通过引进贵州众仁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进驻我市进行银杏加工,全市发展种植基地1万亩,该公司负责按2.6元/公斤进行保底回收银杏鲜叶。目前该企业加工厂正在进行场平,预计2019年10份投产。五是完成了舟溪镇青龙村食用菌产业园460亩建设任务,现已完成园区内道路硬化及其他附属配套、网线迁改和高压线迁改、大棚安装等工作,分拣中心、冷链及办公用房正在修建,预计11月底投入使用。该园区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894人,预计每户增收2000元。

六、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城市增绿添彩

2015年11月,**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由省林业厅报送国家林业局备案;2016年5月,我市正式得到国家林业局同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批复;2017年9月,《**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创建森林城市的县级市;2018年7月,我局邀请国家林业局专家对我市的森林城市创建进行指导,并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完善各项指标;2018年10月,我局拟定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并请示市人民政府印发。

七、存在的问题

1.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一是2015年度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省级验收面积核实率低,导致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被省人民政府约谈,根据今年省林业厅专项检查结果反馈,三棵树镇、龙场镇、大风洞镇、开怀街道的补植补造工作至今没有完成,大多数镇、街道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抽查的小班67%以上需要补植补造,造林成林率极低。二是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3万亩,抽检0.71万亩,面积核实率为92.62%,上报面积合格率为25.65%,核实面积合格率为27.69%,主要原因是植苗质量差,造林密度不达标,退耕户没有进行抚育管护,影响了造林成活率。三是2015-2017年度各镇、街道需完成的地块分户丈量、合同签订、自查验收工作至今未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报送,造成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检查验收不能按时开展,严重影响了省级考核评价。四是由于造林任务未实际全面完成、合格率低、验收工作未按时完成等原因的影响,致使张榜公示、补助兑现工作无法进行,各年度只发放了由政府管控的造林种苗费,而退耕户的补助至今未发放,打击了退耕户造林积极性。五是各镇、街道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技术指导服务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及时,抚育管护不开展,造成苗木生长差、存活率不高、成林率低,难以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六是部分镇、街道检查验收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小班区划不认真,将水田、道路和未植苗造林地块划入验收小班,并存在虚报任务面积现象,造成核实地类不符、面积核实率低。

2.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一是各业主单位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大部分违法占用林地的项目均系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导致查处难度大;二是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项目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的制止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案件查结不及时,不按要求上报相关佐证材料,严重影响行政案件的查结率和执行率。

3.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镇、街道没有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防控漏洞较多;二是各镇、街道没有成立专门的森林防火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扑灭,仅仅依靠市森林防火队伍难以有效防控;三是部分镇、街道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对辖区内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布控,例如三棵树镇、碧波镇、洗马河街道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均发现森林火警。

4.有害生物防治存在的问题:一是防治经费偏低,不能按照方案保障设定的监测点、监测工作正常运作;二是基层林业站的监测手段和设备落后,预警能力不足,导致市、镇、村三级监测网络难以发挥作用。三是建设单位在调运苗木和木材产品的过程中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导致本年度发生红火蚁和松材线虫病疫情。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公益林边界界定不清,导致山林纠纷多,在纠纷解决前不能实现界定和兑现;二是镇、街道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基层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没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导致补助无法以及时兑现给林农。

6.森林覆盖率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增多,导致全市范围内林地面积逐年下降;二是由于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违法占用林地情况较为突出;三是我市实施的各项营造林工程尚未成林,特别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还未达到成林条件,尚未计入我市森林面积;四是**市2017年森林覆盖率较上年度下降了0.16个百分点,仅为55.78%,在全州排第15名。

八、下一步工作部署

冬季是造林的关键期、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紧迫期和“六个严禁”工作的冲刺期,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奠定今后林业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下一步林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请还未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和造林存活率低的镇、街道严格按照《**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8年今冬明春整改工作方案》进行补植补种,特别是大风洞镇、三棵树镇、龙场镇、开怀街道等务必完成2015年度的整改任务,确保达到国家、省级验收标准。请验收合格的镇、街道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老百姓。同时,按照《*市“苦战200天,今冬明春完成6万亩营造林任务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抢抓机遇,提前部署,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2.67万亩种植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3万亩种植任务。

2.请各镇、街道按照《**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进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2017年度案件的执行率和2018年行政案件查结率两个100%目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涉林案件补植监督的紧急通知》督促辖区内查处案件违法业主进行原地或异地补植补种。对辖区内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督促业主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秋冬季为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警等级不断攀升,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情况较为突出,请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市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巡逻队伍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和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务必对重点防控区域进行布控,确保今冬明春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4.为确保我市在2019年全面拔出松材线虫病,请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病死、枯死树木的清理工作和松材调运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疑似松材线虫情况务必及时向我局汇报。同时,成立以市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的专项检查组,在严查供电局案件的同时,对调入我市的树种和木材制品进行严格检查,一经发现非法调运情况,将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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