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咨询规范:
(1) 客户咨询时,应首先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北
京第一)、工程特点(质量上乘)、分级报价(质量价格比合理)、施工流程(八级质量保障体系)和付款方式。
(2) 咨询时,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客户待装房间的基本情
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做好客户登记,安排好量房时间。
(3) 根据客户的消费取向,主动为其推荐相应价位。 (4) 设计师应向客户准确解释公司不同价位在价格、工艺
做法、材料上的区别和共同点。
(5) 当客户要求做概算时,应严格按报价单进行(报价单
上没有的项目须经公司技经部门认可)。 (6) 咨询时不得承诺客户改动暖气、煤气管线。 (7) 客户同意委托我公司装修后,收取500元量房服务
费(工程尾款中扣除),并向客户开具公司收据,严禁打白条,否则由设计师承担一切责任。
2.量房规范:
(1)量房中要做到认真细致,要标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准确位置,向客户指
明基底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是否需要修补的参考意见。
(2)认真填写量房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3.设计、绘图规范:
(1) 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天花平面图。 (2) 设计方案、报价使客户满意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3) 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
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节点)、大样(家具立面图、标准门窗及大样)。
(4)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A3 图幅,且必须有客户签字。 (5)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4.报价规范:
我公司实行分级、分室报价,即按主卧室、次卧室、儿童房、客厅、
餐厅、书房、厨房、卫浴间、阳台等分房间、部位报价(不含水、电)。 (1)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经部门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2)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10%)。 (3)严禁将不同级别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5.签约规范:
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客户 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
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设计师在签约后一日内将报价单转至监察部(监察部人员不在时应放入工程合同管理箱内)。 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装修合同——三份:公司、市场、客户各一份。
报价单——五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巡检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全套图纸——四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三份:公司、客户各一份、市场一份。
代购协议——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代购明细——四份(复印三份):公司、客户、财务部、工长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
6.全程服务规范:
(1) 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
间表。
(2) 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相关部
门。
(3) 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4) 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
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5)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收。
(7)中期预决算后加项,设计师应向客户说明,需当时付95%的款。
(8)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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