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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作文

2023-03-22 来源:年旅网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作文

篇一

《骆驼祥子》这本书,我去年暑假读过,至今未忘其中的故情形节,这主若是老舍先生精灿的文笔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身世儿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维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咱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伙儿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一般的人力车夫的故事。那个车夫叫祥子,之因此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因此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术呀!若是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那么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 老舍先生写文章——平易近人,令人感到亲切,自然,不像有的作家写车夫是以知识分子来面对车夫,而他是平民对平民,架子放下了,去描述人物的形象就写得真,也容易感动人。

我喜爱这一段文字: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健壮,沉默,而又动气。他有自己的打算,有些新颜,但不行向他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社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喧嚷着自己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伙儿的财产,向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这一段文字便把祥子(

的性格与生活的环境介绍的清清楚楚,语言平实,但又不似白描手法干燥无味,正是文章的精妙所在。

拜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后,给我的感触很深,老舍先生的作品一贯都是很真实的,为了打造一个祥子如此的车夫,可见他必然深切地了解过,才塑造了祥子如此一个典型的车夫。

文章一开始写明了祥子是一个高等车夫,他要强,朴实,有自信,剩吃俭用,早出晚归,他的唯一愿望确实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后来,通过3年的尽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可是没过量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又被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终于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专门快,又不能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通过量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他丧失了关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祥子最爱的是车,从没离开过车,而文末祥子竟然连车都不想拉了,即能够清楚地见到他的理想已经没有了,再也不追求,对生活已经开始厌倦,祥子的收场是他不要强了,没了干劲,没了理想,对生活的热忠也没有了。

老舍不断强调祥子和其他车夫一样,突出了祥子只是那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一个例子,也更说明他的下场确实是那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常

老舍在鞭挞那时社会的同时,也对祥子寄与深深的同情,对那时的人们寄与深深的同情。 篇二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活着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不由自主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头脑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那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如何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路呢?或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仍是什么缘故,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什么缘故,但是念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咱们的灵魂取得安置,心智取得开启,精神取得寄托,情操取得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罢了。

我第一了解名著的背景,如此有助于我更透彻地明白得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题目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题目“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先表现了这一流派的大体特点。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专门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看,联系那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熟悉,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专门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以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以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那么象征人一辈子的游戏等。我以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一辈子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走,却不睬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可能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那个极富时期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

展现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漠的时期画卷,触及到那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慧、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诞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阻碍,培育了他的招架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材智成建功勋,青云直上,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伙儿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份是为了招架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可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侵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击了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丑恶黑幕,竟然取得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假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尽管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合法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完全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那个大环境确实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兴奋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东山再起,成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参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一个时期都有如此的年轻人吧!我感觉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爱的一句名言,确实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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