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10,No.1
Feb.2007
中国古代蒙学对当代儿童品德教育的启示
王黎芳
(宿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摘
安徽宿州・234101)
要]中国古代蒙学教育不但秉承了中国文化重“人伦”的传统,而且是儿童品德教育的典范。它将儿
童品德教育的至上性落实于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并且在具体的教育内容、方法、形式中贯彻了“道德至上”的教育理念。蒙学中的品德教育模式对于当代儿童品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蒙学儿童品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34(2007)01—0071—03
蒙学一词源于《易经・蒙卦》中的“蒙以养正,圣功也。”这里的“蒙”字是指事物发展的初始阶段,即蒙昧状态,“蒙以养正”主要是说明在人的蒙昧状态,即儿童时期是养成正直品格的关键阶段。事实上,这句源出于《易经》的话点明了中国古代蒙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培养正直的道德品格。
尽管我国古代蒙学教育的具体形式在当代已难觅其踪,但是通过分析中国古代蒙学教材,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弟子规》等,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蒙学教育有着既重“人伦”,又重儿童品德教育的特点。本文旨在从以下方面分析蒙学对当代儿童品德教育的现代价值。
一、蒙学“道德至上”的教育理念
教育研究者指出:2.5-3岁,5.5-6岁,小学三年级,初中二年级是儿童与青少年个性发展,特别是品德发展的关键期。初中以后,青少年到了个性发展的成熟期,此时他们的品德结构和个性特征就基本定型了。成熟期前的人的可塑性大,应抓紧训练、培养;成熟后并非不能再发展,但可塑性较小,较难训练、
①
在培养。因此,抓紧成熟期前的塑造是十分必要的。
礼乐射御书数”等具体知为小学)阶段不但要教授“
识,而更要重视对儿童进行“长幼之节”君臣之、“礼”孝弟忠信之事”的教育,这也就是我国古代的、“三纲五常”德育”“。以现代教育理论来衡量,这种以“为主的“德育”虽有糟粕之处,但却体现出古人在对儿童早期的品德教育的问题上有着与现代人一致的看法,即儿童启蒙时期是“成德”(确立正确的道德意识和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的关键阶段。
蒙学“成德”教育最形象的表现是宋代的《三字性相近,习相远。苟经》该书中说:“人之初,性本善。。不教,性乃迁。”这里既说明了人之所以能够成善的原因,即“人之初,性本善”,又分析了为什么现实中会有恶的情况,即“三字经》苟不教,性乃迁”。所以,《将儒学“人性善”的观念通俗生动地转化为幼儿可以理解的语言,是我国古代儿童德育教材的典范。此外,该书还具体解释了“忠”孝”悌”等伦理规范。、“、“编于梁代的《千字文》中也有“孝当竭力,忠则尽命。临深履薄,夙兴温清,…上下和睦”的说法。
为适应儿童的实际接受能力,中国古代蒙学教上下之材特别注重借助于典故,强化这种规定长幼、间秩序的道德观念。如《三字经》中的“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就是在讲述易被儿童理解的“黄香温席”和“孔融让梨”的故事的基础上,潜移默化对儿童进行了“孝悌”观的教育。可以说,这种寓教于乐的道德教育是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最佳方式。
以上通过具体分析蒙学教材,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就具体内容而言,蒙学中的品德教育深深的体现着它所处的时代特征,但其中也不乏具有普世性的
我国古代蒙学教育体系中,教育者对儿童早期品德教育的重要性早已有深刻的认识。《汉书?食货志》在记述“教人之大略”时说过:“八岁入小学,学五甲六方,书记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岁入大学,学南宋著名理学家朱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
熹则更明白地指出;“小学,只是教之以事,如礼乐射御书数,及孝弟忠信之事”教之以理,如致知,大学“
②
格物,及所以为忠信孝弟者”。在这里,我国古代教
育者除了指出在“小学”(古人将15岁以前的教育称
![收稿日期]2006-6-24
[作者简介]王黎芳(1971—),安徽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讲师,教育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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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第10卷・第1期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道德教育内容,如其中的晚辈对长辈要孝顺、学生对师长要尊敬、对朋友要信任、上下之间要和睦等内容对当今我国独生子女一代的道德教育有很好的启示。很多独生子女在家长面前是“小皇帝”,在和同伴相处时惟我独尊,缺乏对师长尊敬、对朋友信任和睦等重要的道德品质。可以说,这些独生子女的未来是非常危险的,这是因为未来人才间的竞争不仅是知识量的竞争,而且是道德品质的竞争,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人才是难以成功的。所以,蒙学教材中的德育内容,是当代儿童品德教育的重要资源。
二、蒙学“德智统一”的教育内容
儒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正是这一教育目标决定了蒙学在注重提高儿童的道德水平的同时,也不忽略儿童的文化知识教育。事实上,中国古代蒙学教育一直以“德智统一”作为其主要的教育内容,即在教育过程中贯彻道德至上兼顾智育的教育理念。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蒙学以识字为形式、提高儿童智力的教学内容贯穿于德育活动中,用的教育内容。如《三字经》中明确说“首孝梯,次见闻”,认为人生第一大事是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其次是增长见识。可以说,它是一本典型“德智统一”教材。它用了近四分之一的篇幅训导儿童要从小学习三纲”五常”十义”等儒家的伦理规范。如“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是说为人子女的道理;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是说要孝敬父母,“
是教人懂得敬爱兄长的道理。尽管如此,《三字经》依旧是一部教导儿童识字、文法、日常知识的教材。如它用了很大的篇幅历数的中国古代王朝的流变过三程,是一本既通俗易懂,又条理有序的历史教材。《字经》将德育和智育结合的如此之好,以至于古人称它为“袖里通鉴纲目”千古第一奇书”、“。
蒙学教材把道德至上的观点贯穿于儿童的智育过程中,将儿童的德、智教育视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即教育者在智育过程中应当贯穿着德育内容,智育过程就是德育过程。我们在对待这些蒙学教材时,一定要本着“拿来主义”的精神,是“鱼翅”似的精华,就必须“吃掉”有养料”,因为它“;是糟粕,就必须彻底批判、坚决摒弃,因为它有危害;是精华糟粕互现,就必须鉴别,剔除其槽粕,吸取其精华,不能简单地一律排斥或全盘吸取。可以说,中国古代蒙学教育中宣扬的“三纲五常”是其中的糟粕,但它的“德智统一”教育方式却是其中的精华之所在。事实上,中国
古代蒙学中的“德智统一”教育方式不但是古人为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遗产,而且为当代儿童德育指明了将德育贯彻于智育过程中的方向。因此,蒙学这种德智统一”“,二者不能偏废的做法,对当代教育者有着很大的借鉴价值。
三、儒学“贴近生活”的道德教育形式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一文中将中国文化的特质定位为“行”,认为中国古代文化不是一种说”的学问,而是“行”的学问。在我们古代蒙学中,“
这一特质也有鲜明的体现。一些蒙学教材通过详细规定儿童生活中的具体行为,以求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如明人吕坤在《蒙养礼・展书》中,为使儿童养成爱护书籍,敬惜纸字的习惯,就细致规定:“展书无湿指,无撮甲,书常远身六七寸,无卷边,无折角,无污痕,无乱批点。读过之书,如新可卖,亦可以观为学者之所养矣。”崔学古在《幼学・敬书》中说:“故诸生出大小恭,及晨起未栉沐者,先合盥手就座,平日毋以手近书,夏日尤宜痛戒。”这类对生活中惯的目的,又是教育生活化的具体表现,实现了生活与道德教育的结合。
在当代社会中,许多家长有时不能认识到儿童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对他们道德习惯养成的重大影响,但教育者对这一问题应有清醒地认识。如何转化儿童的不良行为成为古今中外的一个重要德育问题。在我国古代蒙学教育中,教育者在儿童启蒙教育育中的重要问题加以解决。具体做法就是在教育之初,甚至儿童尚未有此不良行为之前,就把“如何做”灌输给教育对象。这样,儿童在遇见此类问题时就有了可以参照的价值标准。这实质上是儒家一贯倡导的“先立乎其大”的道德原则的贯彻,即首先让人们认识到道德观念的至善性和道德规范的严肃性,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循“善”而行。蒙学中的这种将解决问题置于发现问题之前的做法,是儿童品德教育的有效办法,也是教育生活化的具体应用。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生活中发现的,解决问题最可靠的方法也是在生活中得到的,教育效果的落实也表现在受教育者的具体行为之中,所以将教育与生活相结合是儿童品德教育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它不仅是我国古代蒙学的主要教育方法,也是当代儿童教育的必由之路。
四、儒学“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目的
道德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之处在于,道德教育
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完成了“德智统一”细微的小事的详细规定,既实现了从小养成良好习
以尽为人子之道;“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阶段就有意识地将儿童良好习惯的养成作为道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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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芳:中国古代蒙学对当代儿童品德教育的启示
不仅“说”和“写”的学问,而且是“知”和“行”的学问。教育就经历了由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到培养儿童道德所谓“知”,就是德育对象对道德观念和规范的理解和认同;所谓“行”,就是德育对象对道德规范的实践和遵行。对于二者的关系,尽管中国古代着不同的看法,但到宋明以后,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上确立了“知行合一”的观点。理学大师朱熹说:“古人小学,教之以事。便自养得他心,不知不觉,自好了,到得渐长,更通达事物,将无所不能。”并强调说:“小学之事,知
③之浅而行之小者也。”小学”教育就是要使受教育“
自觉的变化过程,如前所述,如果说在早期教育中,由于受儿童理解能力的制约,蒙学主要是注重“不问为什么”的“行”到得渐,那么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长,更通达事物,将无所不能”。这是因为,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我国古代教育深深认识到“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不应当是违背儿童本性的强制性的约束,而是受教育者“本心”的自然流露。唯有如次,儿童品德教育才能达到学于少年,而行于终生的目的。
综上可知,当我们将古代蒙学的历史局限性悬置不论时,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中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蒙学对于当代教育,尤其是当代儿童品德教育圣圣相有着巨大的可借鉴之处。此种借鉴,不仅是“传”的儒家文化在新时代的延续,更是当代中国“鉴于往事,有资于‘教’道”的宝贵资源。注释:
者形成“不知不觉”的生活习惯,只有这样,长大以后才能“通达”事理。明朝著名教育家王阳明时,基本上确立了“知行合一”的观点,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
④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
才是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这一观点在我国古代的教育制度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
蒙学的“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目的,对于当代儿童品德教育仍然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儿童德育关键要解决的是儿童对道德规范的认同。虽然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可以在短时间内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由于随着儿童自我意识的强化,这种效果维持的时间不可能太长。如果儿童在幼年形成对道德规范的主动认可,则可能使对此规范的遵行成为儿童毕生的道德信念。同样,自觉的道德实践也当然说明儿童对道德规范的真正理解。这就如同王阳明所说的:“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
⑤精察处便是知”。在我国古代蒙学教育中,儿童道德
①张大均.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1),222.
朱子语类》卷七.②[宋]朱熹.《
朱子语类》卷七.③[宋]朱熹.《
传习录》上.④[明]王守仁.《
王阳明全集》卷七.⑤[明]王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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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对意义建构的作用。其主要观点有:(1)学习是以学习者为中心、主动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2)学习者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是双向的;(3)学习者对事物意义的建构是多元化的;(4)学习应处于真实情境中。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行为主义和联结-认知主义学习理论相比,是一个性质上的重大变化和发展。它超越了客观主义认识论,把学习者的认知作用提升到了关键地位,树立了结构主义认识论的建构观,把以“教”为中心的第一代、第二代教学设计推进到了以“学”为中心的第三代教学设计。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及其指导下的第三代教学设计,由于适应当前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并得到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所以,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建构主义心理学认为,学生用自己的观点解读了教材的内容,从而在自己头脑中建构出一个概念,一个新的概
念,而且建构是和教学同步进行的,学习者的学习完全是自主的活动。所以学生的学习是自己建构的过程,这种学习是探索性、研究性、理解性的学习过程。授人鱼还是授人渔,这古老的命题相信今天还能给我们很多启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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