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计划和要求
第一节 劳动力计划 一、劳动力计划表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力情况 工种 施工准备 基础及地下室施工 主体施工 装修安装 竣工验收 装基工 测量工 电工 机修工 试验工 电焊工 起重司机 信号工 钢筋工 模板工 混凝土工 架子工 瓦工 抹灰工 油漆涂料工 木工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17 1 1 0 1 2 1 3 15 10 10 10 2 1 0 0 0 1 1 0 1 2 1 3 20 20 10 10 15 1 2 0 0 1 1 0 1 1 1 2 0 0 5 5 20 30 20 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 2 2 1
安装电工 普工 合计 9 1 5 104 5 25 127 15 25 129 15 20 27 5 15 二、劳务层选用原则
施工劳务层是施工生产的实践者,也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最直接的保证者,为了搞好本项工程,本工程劳务层将从与我公司有着长期合作经历、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信誉的施工队伍中选择,选用原则为:
宜选择来自不受农忙季节影响的施工队伍; 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意识; 技术力量雄厚,管理严格; 工人组成中技术工人所占比例高。 三、劳务层分类
主要工种按照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特殊工种,主要有电工、电焊工、起重工、起重设备司机、架子工等,要求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第二类为技术工种,主要有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瓦工、安装电工、管道工、抹灰工、油漆工等,要求必须具有多年的施工经验,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三类为力工,要求身体健康、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现场指挥。 四、劳动力调配计划 (一)劳动力动员计划
接到中标通知后,立即进行施工前的开工动员。首先由项目经理部召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进行管理层施工动员,其次由各部室和各施工队对其管辖范围内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长、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动员,动员的主要内容是:讲述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意义、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强化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和成本意识的教育。
经过以上逐级动员工作,做到:施工动员普及率达95%以上;全体施工人
员了解工程基本情况,清楚施工特点及注意事项,明确施工方法及创优目标,做到心中有数;强化安全、质量、工期意识,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作好教育和动员工作。 (二)劳动力进场计划
施工动员后立即组织管理人员和工人分批进驻现场。首批人员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进场,先办理交接桩手续、进行测量放线、修建临时生产生活房屋、施工道路及水电管路安装;调查材料来源、单价、签订供料合同;组织机械材料设备进场;配齐工程所需的试验设备,为下步正式大面积施工创造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第二批人员在十五天内进场,主要包括桩基施工人员,同时安排混凝土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确保尽快进行土方开挖及主体工程施工,掀起大干高潮。 第二节 劳动力保证措施
一、劳动力选择
我公司下属有专门的劳务公司,拥有众多的专业劳务施工队伍和作业班组,并可随时调用。另外,我们建立起了长期的劳务基地,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这为本工程劳动力择优录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搞好本项工程,我公司将根据以往的考核记录在众多的劳务队伍中进行严格筛选,从中选择出技术水平高、综合素质强、能打硬仗的劳务人员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当中。
二、劳动力教育、培训
工人进场后先进行登记造册,项目经理部将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全体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和培训,此项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和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也将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劳动素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本工程的施工概况。
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和防范措施。 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 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工人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三、劳动力考核与管理
为了提高全体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必须不断加强对进场劳力的考核和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用工机制。
实行工资浮动制度,对于经考核表现突出的工人提高其工资待遇,反之则降低其工资收入,严重者勒令其离场。
建立严格的经济奖惩制度,采取一事一奖、一事一罚措施。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在项目经理部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其上岗证有效期内和操作许可范围内上岗作业。
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经体检不合格人员坚决调换工种。 针对工人的思想动态,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讲解目前所面临的生产形势。
在资金使用上,优先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经常深入基层,积极妥善的解决工人所面临的现实问题。
四、劳动力后勤保障措施
夏季高温施工妥善安排好施工程序,避免在中午高温时施工,注重工作时间的调整,充分利用早上和晚上比较凉爽的时间段进行施工作业。编制夏季高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并由专人负责,保证作业工人夏季施工安全。
夏季充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配置通风、降温设施和设备,施工现场配备充足的抗暑药品,现场配备绿豆水、冰糖等防暑降温食品,并从饮食上注意调节。做好食堂卫生防止疾病的发生,保证工人吃的健康吃的卫生。
冬季室外作业时配备好劳保用品,防止冻伤事故的发生。下雪时停止作业,待雪清理干净后再施工作业。 第三节 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
一、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
项目经理代表项目经理部签订职业健康安全包保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应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
对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实行层层负责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各
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各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内部考核制度;确保安全保证措施得到层层落实。
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职业健康安全承包合同。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负责施工必须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认真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措施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进行管理、实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从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经济保证四个方面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实现安全目标。
思想保证:加强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意识。 组织保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技术保证:制定各分项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交底和检查,把危险源进行控制和消灭。
经济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完善,实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现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第四节 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措施
一、组织管理措施
项目部成立职业健康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设立工地医务室,配备必需的现场检测、检验、治疗设备及药品。主治医生承担临床病人的诊治,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负责工地日常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工地食堂、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及工地劳动卫生监督检测,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协助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发生的传染病及时报告。
二、劳动保护措施 1、重视劳动保护工作
劳动保护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在施工中,加强行政管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
利用工地板报、宣传栏、班前点名等形式加强劳动卫生防护知识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施工管理者加强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坚持佩带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并建立奖惩制度。
建立工作时间的限制和休息时间,规定休假制度,从时间角度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采取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从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人员密切联系,使施工组织措施符合劳动卫生保障要求。合理组织劳动力,严格按照劳动定额组织施工。在实际施工中,由劳动卫生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卫生保障工作的监督与落实,必须强化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施工顺利完成。
2、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视施工需要、施工场所中危害因素和劳动安全与卫生要求,合理配备足够、齐全的劳保防护用品。
选择齐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手套、防护口罩、面罩等,既要使用方便,又要对危害和危险具有较好的防护效果。
选购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保证质量,选购时应审核其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在使用前用简易方法进行质量检察,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
劳保用品必须提前采购,配置充足,统一发放。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管理规定,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是否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是否穿戴足够防护用品。
能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防护效果、对劳动者保护效果影响很大,即使质量好的防护用品,如果使用不当,也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因此使用者一定要按规定正确使用,熟悉、掌握防护用品使用方法,上岗前按规定穿戴,不能图省事、怕麻烦,只有正确发挥防护用品的作用,才能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4、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施工现场由于机械震动多,噪声大,露天作业时间长,在爆破作业、水泥装卸、搅拌及电焊中,工人常接触、吸入大量粉尘,易引起矽肺、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聋、震动病等。在施工中主要采取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预防措施。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有毒或粉尘多地方,作业人员要戴防毒、防尘口罩。 改变施工工艺,采用无噪声或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替代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
改善作业环境,对产生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场所,设置除尘设备及消毒设施,增加通风换气装置和采光照明设施。
取消和减少手持震动机械,操作时使用防震垫、防震手套,以防止震动病的发生。
电、气焊作业尽量实行隔离作业,电焊工必须戴专用防护面罩、眼镜和手套。 在施工、生活区域内设置标志、信号和防护装置,在坑、洞、沟等设置防护装置。在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设置通道、便桥,安装防护设施和照明设施。
在机电设备安装防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在运转机械上设置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装置,在高空作业时,为防止落物伤人、坠落摔伤设置工具箱和防护网等。
合理安排工作和作息时间。室外夏季露天作业,延长中午休息时间,避开高温、高辐射环境下作业,作业人员戴手套、草帽、穿工作服,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含盐的清凉饮料。
三、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成立专职的保障机构,配备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专业工作人员。同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配置必须保证医疗用药。加强药品管理,所用药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注意使用期限。积极与地方及上级医疗机构协调,做好伤病员后送工作。
1、卫生防病措施
在大批施工人员进场前,提前对施工地段进行卫生学勘察,对该地区传染病、地方病的流行分布,传播途径,病媒生物,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提供可行的保障措施。
进行健康教育。让广大职工了解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临床症状及预防方法。
在施工工地和生活区范围内,统一部署灭鼠、跳蚤、蚊虫等宿主生物措施。 现场设置卫生设施有水源供冲洗,化粪池加盖并定期喷药,每日有专人负责清洁。
工地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 现场严格控制污水的积存,由文明施工人员及时清理。
保持员工住宿区的整洁、通风,及时对有传染病的人员进行隔离或送医院检查。
对供应工地餐饮的食堂进行专项控制,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检查饭菜质量和食堂卫生、餐具卫生,落实相关的卫生制度,定期消毒。
现场设保健箱,备用急救包和常用药。
积极与当地上一级卫生防疫部门协调沟通,接受其卫生防病工作指导,注意当地疫情情况。工中体检时,严密监测,防止肝炎、结核等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发现,尽早处置。
2、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重大疫情的报告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交通检疫条例》及《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在突发疫情时,及时上报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和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实行应急处理措施。
制定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措施,时刻防止上述事件发生,出现上述事件时及时做好治疗、转院、呈报等工作。
工地卫生所医务人员负责做好各种恶性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发现恶性传染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由工地卫生所医务人员负责隔离观察治疗(必要时交专门医院治疗),做好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和消毒工作,并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职业病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从致病源头抓起,采取前期预防,同时,在劳动过程中加强防护与管理、产生职业病后及时治疗,并对职业病病人给予相应的保障,做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1、职业病的前期预防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或者使用。 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设置警报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由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粉尘、二氧化硫、噪声每3~6月监测一次,或根据施工情况适时监测。对有害因素超标作业点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建立有害作业点劳动卫生档案并妥善保存。
防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性健康损害和职业病病人。
加强职业健康体检,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对从事粉尘、噪声、二氧化硫等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如下:
1)粉尘作业: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尿常规,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2)噪声作业:内科常规检查,耳鼻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纯音听力测试。
3)二氧化硫作业:内科常规检查,眼科、耳鼻喉科检查,胸部X线摄片,肺功能。
在岗期间每年对上述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中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受检者本人并安排进一步诊治,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发现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3、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有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妥善安置。
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造成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承担。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4、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劳动施工组织
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劳动作业强度,严禁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下的作业行为。明显扬尘应及时洒水,减少对当地居民和施工人员危害。卫生、工会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将劳动卫生保护工作纳入工地安全检查日程,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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