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房屋情况
1、甲方欲委托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号(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结构;房屋用途为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该房屋的平面图为本协议附件)。
2、该房屋的公用或协议约定合作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暖等现有配套状况于本协议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托管期为 年,托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为乙方营造顺畅的托管环境,配合乙方顺利办理有关手续。 2、 托管期内,乙方享有完全经营自主权,对所委托的房产拥有管理使用权。
3、 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理使用并爱护托管房屋,该房屋及配套设施因自然属性或正常使用而导致损耗或者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房屋委托代管理期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因该物业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限制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附则
1、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