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探讨
2008-1-14 17:11:52
摘 要:世界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继承和拥有的宝贵财富,它因其具有“突出的、普遍的价值”而成为当今旅游开发的热点之一。然而,对遗产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掠夺性索取,使我国的自然文化遗产正处在有史以来的高压力和高损耗时期。因此,切实加强遗产资源的保护,对我国世界遗产地良好旅游形象的树立和旅游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我国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世界遗产地因其在历史、艺术、科学、技术、建筑、美学、景观、生态、音乐、民俗等诸多方面都蕴藏着“突出的普遍的价值”而逐渐成为旅游研究所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又成为倍受海内外人士青睐的旅游热点,如丽江、张家界、平遥、九寨沟等,这些十几年前人们还非常陌生的地方,如今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胜地。然而伴随着世界遗产旅游热的升温,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在我国的遗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序和有悖于初衷的现象,有些问题甚至已相当严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深深思考。
1.以利为先的开发模式导致遗产地超载开发、错位开发
多姿多彩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的一项重要旅游资源,其所带来的
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如此,在许多人眼里,世界遗产就是“摇钱树”。在我国,某些拥有遗产资源的地方政府受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为换取地方经济一时的“发展和繁荣”,不惜以遗产地生态境失衡、历史真实性与风貌完整性消失等为代,对遗产资源进行过度开发和掠夺性索取,其结果是导致国家风景区和世界遗产资源的严重破坏。如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由于景区的错位开发和超载开发,严重破坏了武陵源的自然环境景观和原始风貌,因而于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出示了“黄牌”警告。
2.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倾向,导致遗产地的美学价值大大降低 据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我国现有的28处世界遗产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的倾向,某些遗产项目的保护状况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不少遗产地的核心景区被大量的宾馆、商店、行业别墅、部门饭店、人造景点、索道所占据,虽然这些城市化设施占景区面积的比重不太大,但与景区优美的自然环境形成强烈的反差,使景区的自然美学价值大为降低,完全破坏了遗产资源高品质、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功能和社会公益性质。如泰山的一个索道站占地19000平方米,山顶被辟掉三分之一,地表植被完全破坏,对游客的观景赏美也造成了视觉污染。曾经以“家肖家流水”户户垂杨”的水乡风貌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云南丽江古城,也由于过于浓厚的商业化气息而影响了古城的风貌,导致古城遗韵流失和旅游氛围的破坏。
3.游客大量涌入及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导致遗产地的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
统遭到破坏
旅游对遗产地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是来自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另一方面则来自游客的破坏。我国的许多风景区在旅游旺季时,大都“人满为患”,超负荷接待。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世界遗产地,超容量运转现象比较严重。游客大量涌入,不仅致使遗产地基础设施供应紧张,排污量激增,也给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此外,游人任意采摘花草、践踏植被、狩猎禽兽等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也造成了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特别是旅游旺季,游人高度集中在某一景区,致使该景区内的水体和空气质量下降,环境污染加剧,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其结果是造成遗产地自然风貌、历史风貌的破坏,景区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如被称为“童话世界”、“人间仙境”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四川九寨沟风景区,就曾由于过量的游客涌入而导致景区内环境污染日益重,晶亮透明的湖泊开始淤塞,不少地方还出现程度不一的水土流失和泥石流;北京故宫最佳观众流量2-3万人次/日,但在节假日里,最高达10万人次/日,过量的游客对故宫建筑群带来了危害,如地面砖石磨损速度加快,御花园土地日趋板结,空气污浊,严重影响了古树名木的寿命。
二、加强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促进遗产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遗产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珍稀性和脆弱易损性的不可再生资源,任何不适当的开发都极易造成资源的破坏、生态系统的退化,甚至会带来无法恢复的生态灾难,从而影响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和我国良好
旅游形象的树立。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关系,规范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遗产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目前遗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遵守国际公约,树立保护重于开发的强烈意识
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不同于一般的矿产、森林、草地等资源,它们具有独一无二性、非人工再造性和不可逆性的特征,一旦破坏,将不可再生、不可再造、不可复得、不可挽回。对于世界遗产来说,保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是首位的,因此,一切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都必须服从于遗产的保护和保存。古今中外的实践表明,只有保护和保存好自然文化遗产原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体现出它的科学和历史文化价值,才能源源不断地吸引风景和自然文化的需求者。遗产的价值越高,吸引力就越大,从而越能带动区内外旅游经济的发展,并促进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无论是开发者还是管理者,对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一定要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采取慎重态度。要自觉遵守《世界遗产公约》,牢固树立保护第一、永续利用的观念,明确开发和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在于如何持续有效地保护好世界遗产,使世界遗产这一独特的风景资源能世世代代保留下去。 2.加强对旅游者遗产知识教育和旅游活动行为的引导
近年来,我国的国内旅游蓬勃发展,许多风景区都出现了人满为患的现象。由于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旅游者的整体素质不高,
保护意识淡漠,他们对自己所选择的旅游目的地可能只知其名,并不真正了解其内涵,因而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时有发生。对于大量涌入的旅游者是欣喜、害怕、无可奈何,还是积极引导,这关系到风景区能否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在遗产旅游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合理疏散旅游人流以及加强对旅游者的遗产知识教育、生态伦理教育和素质教育等办法,对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加以科学引导。如针对目前许多风景区季节性和局部性的饱和、超载现象,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风景区旅游冷热的信息、通过门票的发售等有效的管理措施来控制旅游者人数,合理分流,以避免和减少目前遗产地旅游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行为。同时应系统地、循序渐进地开展世界遗产资源的普及宣传教育,通过教育让更多的旅游者在认知的过程中,全面地了解世界遗产的珍贵价值,了解遗产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主动承担起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更好地保护世界遗产、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改进和完善遗产地的经营管理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都采取政府统一管理的模式,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应该是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制止破坏资源的行为。如美国国家公园均由内政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局是联邦政府的非盈利机构,其日常开支由政府拨款,下设10个地区局,分片管理各地的国家公园;日本的国家公园由国家环境署主管,自然保护委员会协管,所有的国家公园都依照国家公园法进行规划管理;韩国共有20个国家公园,其中18个由国立
公园管理公团直接管辖,2个由地方自治管理。而我国现行的自然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则比较混乱,具有多重目标、多头管理、企业化经营的特征。遗产资源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但实际上是条块分割,利益均沾,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建设、旅游、园林、环保、文物、水利、宗教等多个部门都能出面操作,插手管理。这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机制,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和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使其世代传承,永续利用,现行的遗产资源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由于具体国情和经济基础的差距,我们不可能照搬发达国家遗产资源的管理模式,但是它们完备的法律体系、详细而严格的开发规划、明确而到位的管理措施,无疑对我国的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我们应认真学习和消化世界各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研究现阶段我国遗产资源管理改革的方向,探讨未来遗产资源管理的发展模式。如美国的国家公园全面实行特许权经营制度,要求公园的餐饮、住宿等旅游设季向社会公开招标,经济上与国家公园管理局无关。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形成了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分离,避免了重经济效益、轻资源保护的弊端。我国也可以学习和借鉴美国的经验,选择适宜的遗产地景区进行特许经营者先进管理制度的试点。 4.完善法规体系,依法管理世界遗产资源
在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中,法律手段是最行之有效的,也是最重要的。美国的遗产保护就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的,几乎每个国家公园
都有独立立法,国家公园的管理以联邦立法为依据,避免了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矛盾;日本所有的国家公园都依照国家公园法进行规划管理;挪威国家公园的管理也是依照国家大法来进行的。我国目前尽管已出台了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世界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总体而言,我国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立法,远远滞后于资源开发行为,很多地方用开发区的政策来套风景区、遗产地的开发,难免导致错位的破坏性开发。为了加强对世界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吸取国外经验,因地制宜地制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产保护法,将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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