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太仓安置房小区二期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锤击桩细则)
主要内容
工程特点 工作流程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 业监理工程师: 总 监 理 工程师: 日 期:
一、 专业特点:
本工程桩基础局部采用预应力高强度管桩锤击沉桩法,桩径500㎜,壁厚125㎜,砼强度等级C80,有效桩长为35±3米,桩端持力层应落于⑩层卵砾层,桩尖确保进入卵砾层大于1米,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2200KN,上下节桩拼成整桩时采用电弧焊焊接连接。 二、执行标准及规范:
1、设计图纸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施工技术规程》YBJ235—91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三、工艺流程
桩位放线 桩机就位 起吊预制桩 稳桩 打桩 接桩 送桩 检查验收 移机下一桩位
四、质量控制: 4.1材料及主要机具
4.1.1预制管桩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并有预制厂家相关资料及出厂检验合格证。
4.1.2接桩用焊条的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
定。
4.1.3所用打桩机具、电焊机、索具、钢丝绳等必须完好,满足施
工要求。 4.2作业条件
4.2.1施工场地应平整,保证排水畅通,保证桩机的顺利移动和稳
定垂直,高空和地下障碍物已处理完毕,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试用或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4.2.2桩基轴线、桩位和标高已测定完毕,并办理了预检手续、轴
线和高程控制桩已设置在不复打桩影响区域,并做好保护。 4.2.3选择和确定打桩机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制定施工方案,做
好技术交底。
4.2.4管桩强度达到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 4.2.5预应力砼空心桩的堆放、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场地堆放应平整坚实,最下层与地面接触的垫木应有足够的宽
度和高度,堆放应稳固,不得滚动。
②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③场地条件允许时,宜单层堆放,当叠层堆放时,不宜超过四层。 ④取桩时,如堆放超过两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 4.3施工质量控制:
4.3.1、拴好吊桩用的索具和钢丝绳,缓慢启动机器,使桩尖垂直
准桩位中心,焊接桩尖,缓缓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准确。 4.3.2、桩打入时应保证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为5-10㎜. 4.3.3、锤与桩帽、桩帽与锤之间应加设硬木、麻袋、草垫等弹性
衬垫。
4.3.4、桩锤、桩帽或送桩帽应和桩身在同一中心线上。 4.3.5、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4.3.6、对于密集桩群,应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当
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4.3.7、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
后小,先长后短。
4.3.8、桩的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的
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下节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米。
②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置导向箍,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
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接桩就位纠偏时,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
③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
至露出金属光泽。
④焊接宜在桩四周对称地进行,待上下桩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
层施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第一层焊定后把焊渣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第二层的焊接,焊缝应连续饱满。
⑤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
宜少于5分钟,严禁采用水冷却或焊好后即施打。 ⑥雨天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
⑦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宜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测
不得少于三个接头。 4.3.9、打入桩桩位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带有基础梁的桩①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②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为4—6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①最外边的桩 ② 中间桩 允许偏差(㎜) 100+0.01H 150+0.01H 100 1/2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4.3.10、桩停止锤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端位于一般土层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
入度为辅。
2、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
石类土及风化岩时,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为辅。
3、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
3阵,并按每阵10击之贯入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贯入度应通过实验确定。
4.3.11、当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
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打桩,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3.12、预应力砼管桩的总锤击数及最后1.0M沉桩锤击数应根据
桩身强度和当地工程经验确定。
4.3.13、锤击沉桩送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桩深度不宜大于2.0M。
2、当桩顶打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
查桩顶质量,合格后应及时送桩。
3、送桩的最后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后十击2cm。。 4、送桩后的遗留桩孔应立即回填或覆盖。
5、当送桩深度超过2.0M且不大于6.0M时,打桩机应为三点
支撑履带自行式或步履式柴油打桩机,桩帽和桩锤之间应用竖纹硬木或盘圆层叠的钢丝绳作“锤垫”,其厚度宜取150—200㎜。
4.3.14、送桩器及衬垫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送桩器宜做成圆筒形,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
送桩器长度应满足送桩深度的要求,弯曲度不得大于1‰。
2、送桩器直径应与桩匹配,套筒式送桩器下端的套筒深度宜
取250—350㎜,套筒内径应比桩外径大20—30㎜,插销外径应比管桩内径小20—30㎜,对于腔内存有余浆的管桩,不宜采用插销式送桩器。
3、送桩器上下两端面应平整,且与送桩器中心轴线相垂直。 4、送桩器下端面应开孔,使空心桩内腔与外界联通。 5、送桩作业时,送桩器与桩头之间应设置1—2层麻袋或硬纸
板等衬垫,内填弹性衬垫压实后的厚度不宜小于60㎜。
五、质量控制资料:
1、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变更文件)。 2、桩位测量防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3、施工方案。
4、预制管桩合格证,检测报告。 5、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报验文件。 6、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7、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8、竣工平面图。
9、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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