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控制流行疫病,特制定以下措施:
1、对施工工地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所有与外界接触的道口及进出路口设置专门人员留守,坚持进出入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进入工地现场的应详细记录其健康情况,有体温异常者(体温大于37°)坚决制止进入现场,并通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2、民工生活区内布置必要的建筑和设施,坚决将民工居住面积保证为每人至少2m2。单间宿舍内居住民工数量不超过15人。室内、室外环境清洁,专人打扫并消毒。无垃圾、无废弃物。厕所有专人清扫并按防疫要求处理。
3、坚持民工体温测量报告制度。工地坚持全天全员测量体温,并定期向开发区建委报告体温测量结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向区县建委报告。
4、工地现场临设内设置观察室。凡是出现发热症状,必须按防疫规定隔离观察,不得与其他民工混同居住生活。
5、民工食堂内整洁、卫生、操作应符合卫生规定。
6、食堂由项目部后勤主管食品卫生工作,并设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堂的设置需经卫生防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建立有效可行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7、施工现场供应开水,饮水器具干净、卫生。
8、民工驻地设置淋浴室,专供民工洗浴、清洁卫生,同时民工工作要求不能过度疲劳施工,无夜班及特殊情况,下午6:00正常下班。
9、民工区内购置电视画册等文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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