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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2022-04-15 来源:年旅网


2010年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

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力支持妇联工作,认真履行妇女儿童工作成员单位职责,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贫困女童和儿童排忧解难。通过不懈努力,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实现了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医,居者有其屋。为有效解决贫困妇女家庭的困难,推进社会公平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重视妇女工作,支持妇联事业

非常重视妇女工作,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全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班子分工,一把手亲自抓妇女工作。建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妇女工作,将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列入办公经费,使我局妇女工作做到了“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注重充分发挥妇女特别是妇女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巾帼争先奉献”等为主要形式的妇女活动,以此来激发系统女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她们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八”、“七一”等重要节日,安排工会为妇女同志开展各种娱乐活动,班子成员集体参加,不仅维护了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实际,不拘一格使用妇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挥妇女干部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他们巾帼创业,创新有为。目前,我局15个股级单位中,有2位女股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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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注困难妇女,维护妇女生存权

“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部门的崇高职责。切实解决好特困妇女家庭和随军家属、军烈属的生活困难,维护好这些特殊女性的生存权是全体民政干部的不懈追求。

民政部门负责的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是维护民生、促进社会公平进步的重要工作。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坚持把关注特困单亲母亲家庭作为救灾救济、低保工作和救助的重点。让所有贫困母亲不再因吃饭、就医、住房发愁犯难,为她们撑起生活的希望是全体民政干部的不倦追求。通过民政干部的不懈努力,全市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已全部享受低保,共计160户,月发放保障金22500元,有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在救助工作中,坚持把对特困妇女家庭救助放在突出位置,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为特困母亲家庭实施住房、医疗等综合救助。2010年,对6户特困家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3.2万元,在临时救济中,坚持政策,资金倾斜的指导思想,遇有单亲母亲家庭发生重大疾病和灾害,都能倾力帮助,及时送去温暖,2010年对15户贫困单亲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

领导班子把妇女工作和双拥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随军家属困难、解决困难烈军属的“三难”问题摆上重要重要位置,先后帮助2名随军家属解决工作问题,为4名军属解决住房、医疗、生活难。春节、“八一”慰问,班子成员都亲自到重点优抚对象和烈军属家中走访,了解问题,解决困难。

三、关爱女童,维护儿童发展权

积极参与“心系贫困儿童,情暖贫困母亲”活动,采取助学与解决生活困难相结合的方法,帮助部分经济困难的单亲贫困母亲家庭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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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救助的同时,在全市开展了面向贫困家庭的“寒门学子”长效教育机制,对市内低保家庭的大学生进行救助,受到救助的大学生中女性占75%,单亲母亲贫困家庭占56%。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目标管理,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把妇女儿童发展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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