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地采工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危险作业人员受到伤害,降低和减少因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事故,根据地采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地采工程危险作业的范围内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管理及记录要求。地采工程危险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和爆破作业等。
(三)职责及要求 1. 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1)了解本次危险作业的危险和可能引发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2)掌握本次危险作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3)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服从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监护人员的指挥,履行应尽的义务,严格执行标准和制度,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2.监护人员的职责:
(1)在作业现场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发现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有缺陷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全程跟踪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
(4)掌握有关应急措施,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救援;
(5)作业后与作业人员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清理和确认。 3.安全责任人(一般为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经理不在时,可授权队长)职责:
(1)对危险作业提出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督促落实;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交底;
(3)对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作业要求进行审查;
(4)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对作业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违章指挥。
4.审批人员(项目经理)职责:
(1)对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完善相关措施;
(2)在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3)负责对作业人员过程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危险作业申请
地采工程危险作业管理一般实行申报审批管理,各类危险作业按
审批程序执行。
(1)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由当班队长完成;
(2)完成填写,填报人应将《危险作业审批单》送交安全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核(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单》办理完,按其提出的措施落实到位后才能开始作业;
(4)审批人员完成《危险作业审批单》审批后,应督促各项安全的措施落实;
(5)完成作业后应将其《危险作业审批单》记录归档备查。 本规定由地采筹建处安全专业负责解释,与上级专业规章制度有冲突,执行上级专业有关规定,抢险救灾工作不受该规定约束。
地采筹建处 2017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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