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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2024-06-28 来源:年旅网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

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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