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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比例最新规定

2021-01-23 来源:年旅网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比例最新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比例最新规定

甲方:(详细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详细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设工程合同付款比例最新规定:

第一条 甲方在建设工程的施工成果交验合格后应按以下付款比例及时间节点支付乙方定额工程价款,包括各种费用,但不包括违约金:

1. 第一次付款:工程开工后,乙方按实际工作量提交工程报告及清单后,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

2. 第二次付款:乙方按实际工作量提交工程报告及清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

3.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工程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

第二条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若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调整,分别应当及时商议、协商一致,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支付比例,对于新的合同内容,同样适用本规定的付款比例。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必须在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使用,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情况,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逾期未支付或支付不足的,应按日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逾期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

第五条 如果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有效期届满时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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