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风场所属35KV输电线路的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行。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岑输电线路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事故的巡查
1.事故巡视必须集中人力,以便在最短时间内查明事故原因;
2.事故巡视的巡线应由线路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应由二人同行进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巡查;
3.根据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当时的天气情况和线路运行情况,初步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段,有针对性地重点巡查;
4.巡查员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
5.巡查时,除注意线路本身各部件外,还应注意附近环境,如树木,建筑物和其它临时障碍物,杆塔下有无烧过的线头、木棍、牲兽等物体,还应向附近群众询问是否看到听到线路的异常现象;
6.巡查中,对所发现的可能造成故障的所有物件和可疑物均应搜集带回,并将故障是周围情况记录下,以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和参考;
7.事故巡查,必须将全线巡查完,以防有些事故有两处或多处故障点; 8.事故巡视应特别注意安全,如发生导线断落地面,应设专人看守,禁止任何人走近事故点10米以内,并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单位),尽快组织抢修;
二、
事故的抢修
1.首先巡查事故线路找出事故兰并确定事故类型,才能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抢修措施;
2.事故的抢修必须首先确保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安全事故的连续发生; 3.紧急情况下,可在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措施,但事后应及时处理;
4.抢修必须保证充足的人力材料工具等用,用尽力缩短抢修时间,保证线路的及时投运;
5.如在线路的巡查或其它途径发现紧急缺陷时,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安全指示措施,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消除缺陷,恢复供电。
此管理办法的检查与考核按照《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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