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现代汉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020-06-11 来源:年旅网


第二章 汉字 第五节 现代汉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学习要点和难点:了解现代汉字定量、定形、定音、定序的国家标准。能够分析简体字的简化方式。掌握重要概念:简体字和繁体字、正体字和异体字、新字形和旧字形。

教学课时:2学时

教学进程:

一、现代汉字的标准化

现代化社会要求各项事物标准化,以提高利用效率,便于多方交流;信息化的发展推动图书情报、印刷排版、生产管理、办公室事务等普遍利用电子计算机,慢慢实现自动化和现代化。为此,人们要求现代汉字有一个数量限制,要求汉字字形稳定而明确,要求字音依照规范的普通话肯定标准读音,要求汉字字序规范化,统一字典的查字法。就是说,要求在对现代汉字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整理的基础上做到四定—定量、定形、定音、定序,以提高用字的规范。

(一)定量

“定量”主如果规定现代汉语用字的总量,包括常常利用汉字、通用汉字及各类专业用字的数量。肯定了标准用字量,有利于人们的学习和运用。在教学方面,可以按照学习的不同阶段,规定识字教学的要求;在出版印刷方面,可以准备固定数量的字模,减少没必要要的麻烦;在新闻通信方面,能加速传送消息的速度;在汉字信息处置方面,能减少工序。总之,肯定了汉字用字的标准量,就可以够极大地提高效率,大大地减少人力、物力和时间的

浪费。

1981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信息互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大体集》,供电脑中文信息作为互换码利用,《辅助集》也已于1990年发布。1988年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现代汉语常常利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从而肯定了常常利用字量和通用字量。这一系列规范化基础工程的完成,是定量工作所取得的具体功效。

汉字定量研究中还有一些未完全解决的问题,这主如果指姓名用字、地名用字、方言字、科技专用字、翻译用字中的生僻字和新造字。依照汉字定量的要求,姓名用字、地名用字、方言字、科技专用字、译音用字都有必要制订字表,加以适当的限制。

(二)定形

定形是为所有现行汉字肯定标准字形。无论印刷体、手写体都要有明确的字形标准。

我国在汉字定形方面,前后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55年1月,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废除1055个异体字;1956年,国务院又发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文字改革委员会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收入2236个简体字(1986年从头发表时又略有调整)。这样,消除汉字长期以来繁简并存,多体并存的混乱情况,统一了汉字的形体,初步成立起汉字字形的规范。

1965年1月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作为一般书刊等出版物汉字印刷体字形的标准。《字形表》规定了6196个汉字的标准印刷字体,对汉字的笔画数量、笔画形状、笔画顺序、结构方式都作了说明,成立了印刷用汉字字形的规范,使印刷体与手写体大体达到一致。此刻一般书、刊、报中所利用的字体,依据的就是这个字形表。

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了《此刻汉语通用字表》,字表收字7000个,不但规定了现代通用字数量,而且规定了每一个汉字的规范字形,包括笔画数和笔形,所以是一个规范字形的字表。

目前,汉字定形需进一步整理异体字。异体词的整理也亟待进行。如“笔画—笔画”、“繁琐—烦琐”之类同音、同义而异形的词语。另外,汉字笔画的种类、名称和具体写法,汉字部件的数量、名称和具体写法,也需要进行研究,定出具体的规范。

(三)定音

定音就是为所有现行汉字规定标准读音。要对异读字、多音字等加以审定,消除异续和没必要要的多音现象,要做到每一个现行汉字都有明确规定的普通话读音。

现代汉语用字的读音,过去有许多不肯定的情况,如“波”念bo,也可念po;“械”含xie,也可念jie;“庇”念bi,又念pi等形成了异读,这种一字多音的现象往往造成利用上的不便,因此必需进行整理。1956年,中国科学院成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对1800多条异读词和190多个地名的读音进行了审议,并在1957年—1962年期间分三次发表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1963年出版了《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按照利用情况及语言的发展,普通话审音委员会采取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态度,于1982年开始对《初稿》进行多次修改。1985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部审核通过了修订稿,正式发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使现代汉语异读词的读音有了规范化的标准。例如“呆”统读“dai”,“绕”通读“rao”,其余的读音废除。

现行汉字的定音工作还应该继续进行,人名、地名的异读,应进一步审订,轻声词、儿化词在书面上表示不出来,口语里有必然的随意性,应该编写相应的词表。另外,一些多音

多义字的读音也不该该审定,而且要把定音和定量、定形结合起来考虑,采取最佳方式进行审定。

四、定序

定序是肯定现行汉字的排列顺序。

汉字的排列问题,涉及面相当广,如字典、词典的编篡,目录、索引的编制,图书、档案资料的检索,都需要有统一的排检方式,才能便于人们掌握运用。因此,肯定汉字排列顺序的标准,意义十分重大。现有的各类检字方式,都需进一步标准化。比如部首法,在现行的各类字典、词典中运用标准不一,部首的数量不统一,字的归部原则不统一,有些字取部规律不明确,这些都影响到汉字的查检。1983年国家曾编制《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现代汉字规范化的大体要求

现代汉字规范化问题既有字形方面的,又有字音方面的,还有字序方面的,这里着重从字形方面提出一些规范化的大体要求。

字形规范化的大体要求是:写规范字。现代汉字的规范字包括通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份。通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有关部门研究整理由政府主管部门以字表等形式正式发布的字。这部份字在规范汉字中只占少数,多数是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字形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是:

一、正确书写和利用简化字,不滥用1986年从头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如“_、_”),也不用1986年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体字和自造的简体字(如“_、_”)。

二、正确书写和利用正体字,不滥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已淘汰的异体字(如“_、_”),但后来恢复利用的28个异体字除外。

3、正确书写和利用新字形,不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已淘汰的旧字形(如“_、_”)。

4、正确书写和利用地名用字,不用通过更改后已淘汰的地名生僻字(如“_、_”)。

五、正确书写和利用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不用《部份计量单位统一用字表》中已淘汰的译名用字(如“_、_”)。

六、正确书写和利用传承字,包括笔画、笔形、部件等,不写错别字。

三、笔画简化

简化字也叫简体字。群众造字同一个字用不同的方式或从不同的角度来造,字形会有所不同,这样,就会产生一字多形,笔画必然有繁有简。一般把笔画繁的称为繁体字,笔画简的称为简体字。可是,这里所说的“简体字”是特指由国家明文规定取代繁体字而推行利用的简化字。

(一)《简化字总表》

一、《汉字简化方案》和《简化字总表》。

1956年1月,国务院通过并发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这个方案中有223个简化字跟1935年旧教育部发布的《简体字表第一批》完全相同。1964年,有关部门按照推行的实际情况,并加上了遵循国家规定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从头整理、编制了《简化字总表》,于1964年5月出版发行。

《简化字总表》共分三个表:第一表收的是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这些字的繁体若是作为别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简化字作类推简化。如“_”简化为“儿”,但“倪”不能简化作“_”。第二表收的是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如“华”为可作偏旁利用的简化字,那么“_”、“_”、“_”、“_”等都可类推简化作“哗”、“桦”、“晔”、“烨”。14个简化偏旁中,“_”、“_”、“_”、“_”只能用于左偏旁,其他10个不论在字的任何部位,都可类推简化。第三表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表内所有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后面,都在括弧里列入原来的繁体。对于一部份有特殊情形,需要加以说明的简化字,则都加了脚注。另外,在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有些被淘汰的异体字和被选用的正体字繁简不同,一般人习惯把笔画少的选用字看化简化字。为了便于检索,《简化字总表》把这些字(共39个)列表作为附录。附录还列出了经国务院批准更改的生僻地名用字,以备查验。

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便于群众利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6年10月从头发表了《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并对个别字和注解作了调整:

(1)在第一表中删去“迭[叠]”、“象[像]”,另外“复”字的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这就是说,“叠”、“像”、“覆”再也不作“迭”、“象”、“复”的繁体字处置。

(2)在第二表中删去“罗”字字头下的繁体字“(_)”。

(3)在第三表中简化偏旁“罗”字下增收“_”,这就是说“_”再也不简作“罗”,而改成简作“啰”。

(4)在第一表中“了(瞭)”条下加注:瞭读lia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ao(瞭望)时作瞭 ,不简作了。

(5)第一表中“余(餘)”条的注,由原来的“在余和馀意义可能混淆时,馀仍用“馀”,改成“在余和馀意义可能混淆时,仍用馀。如文言句“馀年无多”。

(6)在第三表中“雠(_)”条下加注:“雠:用于校雠、雠定、仇雠等。表示仇恨、仇敌义时用仇。”

以上调整共牵涉到七处,四处是字的调整,三处是加注或调整注。通过这样的调整,简化字的实际数量是2235个。其中第一表350字,第二表132个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1753字。

这2235个字简化以前平均笔画是每字笔,简化后为笔。被简化的字多数是常常利用字,利用频率很高。所以,2000多字的简化大大减缓了汉字书写的繁难。

二、所谓“二简”字

所谓“二简”字,指的是《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中所收简化字,共853个。由于“二简”中有些简化字不够成熟,也有的简化得不很合理,试用步骤又过于急促,因此,不到一年就停止试用。1986年,国务院同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决定当即停止利用“二简”字,并指出:“此后,对汉字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维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二简”方案虽然废止了,可是方案中的字却废而不止,仍在社会上流行。例如:

餐(攴 ) 赛(_ ) 漆(_ ) 演(_ ) 藏(_ )

舞(午 ) 街(_ ) 道(_ ) 建( _) 感( _)

这些不规范的所谓“二简字”在大街小巷处处可见。咱们应该遵循国务院的决定,停止利用“二简”字。

(二)汉字简化方式

简化字是群众在利用汉字的实践中创造的,事前没有统一的简化方式。不过,把简化字和繁体字进行对照,可以发现简化字字形和繁体字字形之间有下面几种不同:

第一种 局部删除。有的删半边,如:務--务、號--号、廣--广、飛--飞;有的删大部份,如:豐--丰、蟲--虫、滅—灭、習--习;有的删小部份,如:婦--妇、標--标、墾--垦、隨--随。有的字局部删除以后,还有小的变形,如:麗--丽、處--处。

第二种 偏旁改换。有的把不太合理的结构变得比较合理,如:態--态、竊--窃、證--证、膠--胶;有的把难写的声旁换成易写的声旁,如艦—舰、癰--痈、犧--牺、曆--历;有的把难写、难称说的偏旁换成易写、易称说的偏旁,如:環—环、慶--庆、聯--联、對--对、難--难、鳳--凤、風--风、區--区。

第三种 全数改换。例如:萬--万、竈--灶、叢--丛,釁--衅、驚--惊、衆--众、體--体、靈--灵。

以上的分类是从繁、简字形的不同来看的。若是从别的角度,还可以提出另外一些简化方式,(1)例如有些简化字是起用了古字的字形结构(如萬—万、禮--礼);(2)有些字是利用同音而写法简单的字来代替,叫做同音替代(如“ 鬥争”的“ 鬥”用“升斗”的“斗”来替代,“ 穀物”的“穀”用“山谷”的“谷”来替代);(3)还有些简化字是从原字的草书简化而来(如樂—乐、爲--为、東--东、專--专)。

(三)简化字、繁体字对应问题

一、简繁字转换问题

《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同繁体字之间,大部份是一对一的关系。这部份简化字在简繁转换时一般不会产生什么问题。可是,还有少部份是一对几的关系。这部份字简繁转换时要特别注意它们的对应情况。例如:

复(複)、获(獲)、签(簽)、纤(纖)、苏(蘇)、坛(壇)

团(團)、须(須)、脏(髒)、钟(鍾)、当(當)、发(發)

汇(彙)、尽(盡)、历(曆)、卤(鹵)、恶(惡)、摆(擺)

简化字中还有一部份采用同音(近音)替代法而简化的。这部份字单从字形来看,既是一个非简化字,又是某个繁体的简化字。例如:

板(板)、表(表)、(別)、卜(蔔)、才(才)、厂(廠)、冲(沖)、丑(醜)、出(出)、担(擔)、淀(澱)、冬(冬)、斗(鬥)、丰(豐)、谷(穀)、刮(刮)、广(廣)、柜(櫃)、合(合)、后(後)、胡(胡)、划(劃)、回(回)、伙(夥)、几(幾)、家(家)、价(價)、姜(薑)、借(借)、卷(卷)、克(克)、困(困)、腊(臘)、蜡(蠟)、累(累)、里(裹)、帘(簾)、了(了)、么(麽)、霉(黴)、面(面)、蔑(蔑)、辟(辟)、苹(蘋)、仆(仆)、朴(樸)、千(千)、秋(秋)、曲(曲)、确(確)、舍(舍)、沈(沈)、适(適)、术(術)、松(松)、涂(塗)

万(萬)、咸(鹹)、向(向)、旋(旋)、叶(葉)、余(餘)、御(禦)、吁(籲)、郁(鬱)、愿(願)、云(雲)、折(折)、征(征)、症(症)、致(致)、制(制)、种(種)、朱(朱)、筑(築)、准(准)、干(乾)、蒙(檬)、台(台)、系(系)、只(只)

用同音替代的办法简化汉字虽然减少了笔画,却使一形兼表两字,增加了学习的困难,有时还可能产生歧义,例如“_”与“后”原先是读音相同但形义都不同的两个字;“_”是先 的 ;“后”是名词,表示君主或君主的配偶。简化字规定两个字都写作“后”,“_”作为繁体字被废除,这样一来,古书中的这两个字就被混而为一了。《史记.孝景本纪》“孝文在代时,前后有三男”,所谓“前后”指的是孝文帝前妻,但很容易被误解为前前后后的意思。这种字使历时应注意。

二、偏旁类推简化问题

汉字简化时,为了求简,汉字构字的系统性常常会有所冲破,一是繁体字中相同的偏旁部件在简化后却成为不同的偏旁部件;二是繁体字中不同的偏旁部件在简化后又成为相同的偏旁部件。熟悉繁体字而不熟悉简化字的人要特别注意这种情况,避免不适当的偏旁部件类推简化。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需认真学习《简化字总表》(1986年新版)。注意第一表中不

能作偏旁利用的352个简化字和第二表中可作偏旁利用的132个简化字。

四、字形整理

以前,我国利用的汉字字形相当混乱,除繁体、简体的问题外,还存在字形的小不同。有些字在汉字出版物中结构和轮廓相同,笔画数量和笔形却有少量不同。例如“吴”(新字形)和“”(旧字形)等。1965年1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为6196个通用汉字规定了通用字体的规范字形。这个规定涉及笔画的数量、笔画的形状、笔画的顺序和字的结构模式等。尔后,人们就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的字形称为新字形,把过去的字形称为旧字形。

对旧字形的整理主要考虑从简从俗,让印刷体尽可能跟手写体一致,笔画和笔势尽可能便于横写等,具体表此刻四个方面:

一、部件的调整

(1)归并部件。如把“月”(月亮的“月”)、“月”(“肉”字的变形)、“丹”(“丹”的省写)等部件归并为“月”(变形是“月”)。

(2)改换部件。如:争(爭)、摇(搖)、温(溫)、奂(奐)

二、笔画的调整

(1)笔画直化。如:直(直)、俞(俞)

(2)笔画省减。如:吕(呂)、奥(奧)、蚤(蚤)、者(者)

(3)笔画连接。如:花(花)、研(研)、鬼(鬼)、牙(牙)、印(印)、垂(垂)。

(4)笔画延伸。如:灰(灰)、角(角)、敖(敖)(5)改变笔形。如:言(言)、令(令)、冬(冬)、非(非)

3、笔画、笔势和结构尽可能便于横写

(1)将部份撇笔改成横笔。如:屯(屯)、丰(豐)

(2)改变笔势方向。如羽(羽)

(3)变上下结构为左右结构,变半包围结构为非包围结构。如:默(默)、感(感)

4、印刷体力求与手写体一致

同一个字宋体和手写体笔画结构不一致时,宋体尽可能接近手写体。如:半(半)、教(教)、即(即)、骨(骨)。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发布以后,我国报刊书籍的铅字字形大体上都采用了新字形,大大减少了同一个字存在细微不同的混乱情况。可惜这样的字形整理工作,香港、台湾地域尚未进行。目前来自港台等地的有些电脑汉字处置系统中的字,用的仍是旧字形,使历时应该注意。

五、精简字数

汉字数量很多,即即是通用汉字、常常利用汉字,也还有几千个,一字多形(异体字)

的情况严重,增加了学习和用字的困难。

精简字数,重点是整理异体字。异体字是音同、义同而形体不同的字,如村(村)、并(並)。汉字的异体字很多,必需加以整理。

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这个表列出810组异体字,共1865个,每组选定一种形体作为规范字,其余的1055个作为异体字予以废除,只在翻印古书或作姓氏时可以例外。

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和文改会联合发出补充通知,恢复“坂(_ 、阪),“锉(_ 、挫)”两个字组中的“阪、挫”为规范汉字。1986年从头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入了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11个字:沂、_、晔、_、诃、_、_、划、_、诓、_。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又确认了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15个字:“翦、邱、於(wu yu)、澹、骼、彷、菰、溷、徼、熏、黏、桉、楞、晖、凋”,这样以来,实际废除的异体字为1027个。

整理异体字的原则是从俗、从简和照顾书写方便。从俗,就是选定通用较广的,废除比较生僻的。如“冰()、皂()、同()、因()”。有的字虽然比同组的其他字笔画稍多,但因通行面广,也就被选定为规范字。从简,就是在通用的前提下,选定笔画少的,废除笔画多的。如“瓮()、岳()、泄()、决()、栖()等。书写方便,就是说若是有上下和左右两种部位格式的字,为了便于书写,一般选定左右部位的字为规范字。如“略(略)、峰(峰)、锹(鍬)、峒(峒)、群(群)等。也有少数几个上下部位的字,因为群众习用,仍选定为规范字,如“拿”、蟹(蟹)。

精简字数除整理异体字外,还包括更改县以上地名生僻字和更改部份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1955年3月30日至1964年8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用同音常常利用字代替县级以上地名中利用的生僻字,共精简了15个地名字。例如江西的“新淦县”改成“新干县”,新疆的“和阗县”和“和阗专区”改成“和田县”和“和田专区”,贵州省的_水县改成习水县。

1977年7月20日,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出《关于部份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淘汰了20个计量单位名称中利用的复音字和生僻字,并选定新译名,如,英制计量单位“哩、_、_”等字,读成双音节,违背了一个汉字一个音节的规律;读为单音节li、chi、cun,又容易与我国市制的“里、尺、寸”相混。因此肯定废除“哩、_、_”,用两个字“英里、英尺、英寸”来表示。同理,公用计量单位的旧用字“_、_”等,也已废除而改用“厘米、千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