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诗歌朗诵比赛,加强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弘扬民族精神,感恩共产党,使同学们懂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刻苦学习,为学校添光增彩。
二、活动时间:2012年9月 28 日 三、参赛对象:
各年级学生。各班主任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选好或拟写好朗诵材料,并为其配好音乐。
四、参赛要求:
1、朗诵篇目为诗歌或散文。参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学生朗诵。
2、参赛选手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3、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朗诵,发音准确,富有
表现力,达到一定朗诵效果。
4、背景音乐符合朗诵内容,具有渲染主题的作用。 5、 时间控制在3至5分钟。
五、评分标准及细则:
1、朗诵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3分) 2.参赛者精神饱满,仪态大方、表情自然、着装得体、有感染力、动作适当。(3分)
3.参赛者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2分)
4.参赛者能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5.计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每组取前三名颁奖,其余选手颁发纪念奖。并且班主任在当月量化中按名次依次加2分,1.5分,1分。
七、具体分工:
1、现场调度:张立文
2、比赛主持负责人:张翠红
3、音响设备和现场音乐制作负责人:赵增臣
4、进退场秩序及现场秩序负责人:值周教师及各
班班主任
5、摄影及照相:高国红
6、会场布置:崔艳侠 八、评委:
张宝元 卢付凡 赵启生九、记分人 王涤非
陈艳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